第1266章 恋爱可自由,对象须精选

    第1266章 恋爱可自由,对象须精选 (第2/3页)

对皇室继承问题进行严格的规范。甚至连皇后和皇贵妃的产生都极为严格……当然是对朱国雄和他的子孙后代严格,朱济世自己的后宫格局已定,不能因为《大明皇室典范》进行更改了。

    比如《大明皇室典范》就对大明的皇后、皇贵妃、太子妃、太子侧妃的出身、相貌以及学历提出了要求。必须要出身大明贵族之家,必须要相貌端庄,必须要有大明帝国一流大学的学历(可以在校就读),而且还要精通琴棋书画……另外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潜规则,必须是纯正的中华血统!如果要按照这些标准,朱皇帝的后宫恐怕就要大换血了。所以这些规定是从朱国雄这一代开始的。

    而除了以上几个条件之外,还有一部刚刚颁布的《大明婚姻法》同样对太子妃和侧妃的人选进行了一些限制。主要是血缘方面的。五服之内的血亲禁止通婚。兰芳罗家的一堆表妹就是因为这一条规定失去角逐后位的机会,罗香梅罗大皇后也因此生了好一阵闷气。

    另外。《大明婚姻法》也对大明皇帝和太子以及贵族的妻妾数量进行了限制,同时也提高了妾的地位。妾不再是“财产”或是“奴婢”之类的卑贱身份,而是“妻子的补充”,拥有“类似于妻”的地位,而且男子纳妾必须取得妻子的书面同意。呃,听着也有点歧视妇女,这大明帝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还是要抓紧一些才行啊!当然了,在大明皇宫里面,皇后还拥有君王的身份,其余的妃子、选侍都是皇后的臣属,自然谈不上什么“比较平等”的地位。《婚姻法》只是对后妃的数量进行了规定。

    大明皇帝最多可以拥有一位皇后,四位皇贵妃,八位贵妃,十二位妃,二十四位夫人,五十位选侍。一共九十九个女人……真是多的有点不像话了!不过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数字,就是朱大皇帝的女人现在也不过五十来个,其中还有不少是笼络下面的封臣(主要是蒙古、**、缅北的封臣)硬着头皮纳入后宫的。

    不过有了《大明皇室典范》和《大明婚姻法》这两部指导皇室婚姻的根本**,也不等于立即就能给朱国雄找到适合的太子妃和太子侧妃。这两情相悦的事情,朱皇帝也是听说过的。所以今天的这轮“选秀”不是在替皇太子选妃,而是在选候补太子妃和侧妃。而来应选的,当然都是符合所有条件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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