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第1/3页)
罗胖子今天很高兴。
虽然在公司的例会上被人狠狠的抽了三个耳光,但是接下来和集团总裁的一番谈话,却是让罗胖子敏锐的意识到了机会——平步青云的机会。
今天在开完例会之后刘雨诗特意找他谈话,虽然说的很隐晦,可是罗胖子是何许人也,略微动动脑子就听出来了刘雨诗的意思。
这女人要对付耿老虎了!
耿老虎是谁?
刘氏集团除了刘世杰之外最有权势的人物,没有之一,即便是当初刘世杰在位的时候,在很多事情上这位集团的创始人都得让他耿老虎。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头老虎的确是有点底子,如果真的斗起来的话说不定会挑起集团的内耗,他刘世杰不想看到这个局面,所以只能忍着。可是现在刘雨诗掌权伊始,便开始了毫不掩饰的雄心,开刀的首要目标就是耿老虎!
若是放在以前的话,罗胖子只会对刘雨诗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可是今天例会上刘雨诗的反击,不,准确说是那个秦可的反击,确实让罗胖子感到了恐慌。
一种快要被灭了的恐慌。
他很清楚,以自己的能力在集团担任如此重要的职位,根本就是靠的对耿老虎衷心耿耿,若不然的话他何必要依靠着耿老虎,自己努力就是了。
这么多年来他也见识了很多勾心斗角的事情,可之前例会上秦可的出手,却是让一肚子腹黑的罗胖子的心寒不已。
真是厉害啊!
所谓高手,就应当拥有这种能于无声处起惊雷,不动则已,一动封喉的雷霆手段!
罗胖子认为这种手段他是没实力使出来的,耿老虎也不行,就连刘世杰刘总也是有点悬乎,可那个叫做秦可的保镖却是使用的淋漓至尽。
因此罗胖子怂了,即便是当面被扇了三个耳光他也认了,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罗胖子眼中此刻秦可哪里是没穿鞋,那已然是连脚都敢不要的人了。
至于后来刘雨诗意外的给他抛出了橄榄枝,罗胖子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在他看来这种事情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当初跟着耿老虎是因为耿老虎能给他身份地位,而现在因为秦可的出现,刘雨诗解决耿老虎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果他罗胖子再在这里面尽心尽力的办几件事,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再次得到重用的。
到时候,他得到的可就不止是一个副总的职务了,说不定还能搞到一个更好的位置呢。
“耿老虎,不是我老罗不够意思,实在是形势比人强啊,谁叫人家秦可手段狠辣,我看你这次也够喝一壶的了,咦,就是这里吧?”
开着车满脑子思绪的罗胖子猛地一撇路边的标识,锦绣食府,顿时一脚刹车就踩了下来。他摇摇脑袋,心说这只顾着想事情,差点都错过了!
麻利的停好了车,罗胖子就朝着锦绣食府里边走了进去。
今天是自家侄子举办的一个宴会,原本罗胖子铁定是不会参加的,可是谁叫他今天心情大好,于是乎在侄子的一阵恭维之下,罗胖子两嘴唇一碰就决定了要来。
“二叔,您来了?”
刚走没几步,罗胖子还没看清楚这座超五星饭店的整体布局,就听见一声激动的声音从里边传来,他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时,发现自己侄子罗力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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