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析(上)

    第四章 分析(上) (第2/3页)

子。

    所以,我要求先预支一笔钱,两万。

    沈棠之问清我快要揭不开锅的实情后,忍着笑同意了。

    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我果断为五斗米折下了腰,喝西北风的日子难捱啊!

    好歹也不是施舍,咱也是要付出自己的劳动是不?

    真金白银入账,我的工作热情顿时高涨。

    我让李逸和沈棠之两人稍坐,自己又开始研究起了办公桌上那三大袋子案件宗卷——老刀这家伙不在,我又不可能在没有突破性进展的前提下冒然去找程城帮忙,正好沈棠之这个警务局的内部人员在场,我自然也要善于利用。

    警方将这三起死亡时间定性为自杀,主要是因为一系列的现场调查、包括之后的尸检,都无法直接证明他杀。

    在任何一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四个要素:

    一,凶手。

    二,动机。

    三,手法。

    四,证据。

    四大要素缺少任意一个或者更多,对于罪犯的定罪便将是巨大的挑战,在法庭上,辩方律师是不可能放过任何为自己的代理人脱罪的机会的。

    而这四大要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像一张蛛网一样相互粘连纠结在一起的。

    所谓存在即合理,在刑侦案件领域,可以解释为: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有导致其发生的原因存在。

    一个人(哪怕是精神病),都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去杀人(或者自杀)。

    简单来说,一个人要杀掉另一个人(或者自杀),他必须先产生杀人的想法,紧随之后的是构思具体的杀人手法,最后才是真正实施计划,而在这整个过程中,便会或多或少遗留下一些证据,这些证据,是支持侦破推理正确性的必需条件。

    这里额外提一句,由于意外致死是不需要存在杀人动机的,所以很多罪犯都会将杀人现场伪装成意外致死的状况,藉以脱罪或混淆视线。

    具体到我,我可不是什么警察或者一般意义上的侦探,破案四大要素对我这个灵探而言,其实并非是铁律,我所经历的很多奇异事件中,完全打破这个定律的事件,并不在少数,但我每次在探寻真相的过程中,破案四大要素也是助益良多,它同样是我手中极为重要的工具。

    故而,眼前这个案件,我也同样先用破案四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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