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零五章 希望(上)

    第八零五章 希望(上) (第2/3页)

劲压低声音道:“我的路,没有错!”一直以来,压在心口的万钧巨石,终于有些松动,能让他稍稍透一口气了。

    看着双目通红作癫痫状的沈阁老,下人们全都吓坏了,心说这是怎么了?难道菜太咸齁着了?

    他们哪里知道,沈默为这一刻等了整整十年,当他在东南种下第一粒种子时,便期盼着能有这样一天——他能够打开国门,可以引进西方的科学思想,也能通过报纸来传播新思想,但他没有能力强行改变人们的思想,他只能在做尽自己该做的事情后,等着那种子萌发,等着人们的心里,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火花!

    沈默原本担心,国人会不会妄自尊大,宁顽不灵,永远固执在祖宗法度,圣人之言里呢?但事实证明,是他小瞧了古人,就像沙勿略所说:‘中国人的妄自尊大,源于他们的无知,一旦了解到别人比自己强的东西后,便会以最大的热情学习。’

    他本以为,要二三十年,甚至四五十年后,自己所作的才会有效果。但现在,仅仅过去了十年,就有人开始‘讨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问题了——这是实现他‘保障民权,限制读才’的梦想的最本源火种!

    因为一切权利最后都可以归之于财产权,只有当‘个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思想深入人心,大明才会过渡到契约社会。而只有在契约社会,才不会出现无限制的权力,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随着大明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财产不再专属于权贵阶层,大量的小商人、熟练工人,拥有了自己的财产,沈默相信,保护私人财产的思想,必将在中国出现!

    然而在历史长河中,这种思想和它的提出者杨朱,都被统治阶级不遗余力的妖魔化,将捍卫自身利益的呼喊,说成是堕落的自私自利……遗憾的是,这个‘清都散客’的观点也是片面的,并未走出惯姓思维的窠臼,如果人们真按他说的,一味打着‘贵乎自我’的旗号,结果很可能只知自身享乐,毫无牺牲精神,连社会道德也沦丧了……那这个世界非乱成一团不可。

    其实杨朱的真意,绝不能片面理解。他的全话中,不但有‘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紧接着还有‘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而且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必须同时理解——在捍卫自己利益的同时,还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更不要说牺牲整个社会,来满足极少数人的私欲了。

    杨朱看穿了小民牺牲个人的结果,竟不过是来满足另一些极少数的个人,这才叫‘极端自私’!问题是,这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却又是打着‘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的旗号来进行的。而杨朱所主张的‘自私’,本质上却才真正的无私!

    杨朱思想难以被人接受之处就在这里,然而其深刻之处,却也在这里。这就是——实现任何社会目标,不能以牺牲每个人的个人利益为代价。因为‘天下人的幸福’,是由每个人的幸福构成的,是天下所有人幸福的总和。如果每个人都不幸福,却说天下人是幸福的,这种幸福,靠得住吗?如果说为了天下人的幸福,必须每个人都不幸福,都做牺牲,那样的‘幸福’,又要它干什么?

    无私奉献当然崇高而伟大。作为每个人,完全可以这样做。如果你真诚地这么做了,我将向你表示崇高的敬意。但是,如果你因此而要求别人,要求所有人都这么做,那我就只能说,你不能这么要求,也没有权力这么要求!

    因为无私奉献是一种美德,一种崇高的精神,只能提倡,不能以法律强制。一旦强制就变了味,就不能叫无私奉献,而是叫强行索取了……只有每个人的生命都能够不受伤害,每个人的利益都能够不受损害,天下才能大治,也才叫大治,这就叫‘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才是杨朱的真正观点,也是老子和庄子的观点。

    说白了,杨朱也好,《十二铜表法》也罢,都是在捍卫普通民众的利益——别把小民不当人!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不要动不动就以‘国家大局’的名义,任意侵犯和剥夺人民群众个人的权利!

    如果那‘清都散客’能将其中暗含的哲理理顺,那么这篇文章,甚至可以被看做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份《人权宣言》了。然而他并没有说清楚,所以等待他的,必将是铺天盖地的攻击和谩骂……尽管如此,但对于一个在黑暗中不断摸索潜行的人来说,这已经如指路明灯一般,足以让他欢欣鼓舞起来——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薪薪相传,星火燎原!

    是的,我相信!为了保护这星星之火,我愿意与任何人为敌,哪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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