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五章 中隐 (下)

    第九零五章 中隐 (下) (第2/3页)

间经过八次过堂,竟然至今还没有结果,而且越打越大,最终打到了南京刑部。

    而且更离奇的是,这个案子早就不是最初两人之间的诉讼,而变成了两大集团之间的激烈对抗。支持地主的是地主集团,支持的农民的却不只是农民,还有城市的工商界。这期间,双方智囊团穷经搜典,奇招尽出,甚至请到了庞大的讼师团,为打赢这场官司,可谓不惜血本。

    已经有学者注意到,这绝对不是一起偶然事件,而是社会转型期,不同群体之间利益诉求矛盾的体现。沈默按照这则新闻最后的提示,翻到了第十四章‘谈经论道’,读到了一个笔名叫‘玉池’的人,对这起事件的深入分析。

    他说,双方争执不下的焦点,是该不该将货币定额地租改回实物分成地租,回想起十几年前,地主收取地租,还是以实物为主。但是十年前,东南一带的地主,纷纷逼着佃户重签契约,不再收实物,而是一律改收银钱。这才刚刚十年时间,为什么地主们又变卦,想要改回来呢?根据沈阁老所著的《经济学》,任何行为的目的,都是经济目的,试分析地主老爷们前后矛盾的两种心态。

    其实,地主们将实物地租改收货币地租,基本是与一条鞭法的推行同步的。朝廷将实物田税改银,并允许纳银代替赋役,这样做的坏处是,纳税人必须要将生产的实物出售,换取银钱完税。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商人集团的盘剥。地主们为了向佃户转移负担,才改变了收租办法,开始收取货币租。

    另外,收取货币租还可以消除佃户偷歼耍滑的门路。江南农民专种一种叫做‘不道糯’的稻子交租,因其产量高,出米少,质量差,所以称为‘谩官稻’。还有种芒稻的,芒长约二寸,每四石出米量不及其他稻子的一石,以此交租,故地主佃农时常发生争执,虽然地方官屡加禁止,但农民照常以此交租。改为货币租后,便可以不受‘次粮顶租’之苦。

    加之世风变化,如今人们对于钱和物的看法,已同前人大有不同。不再以简单朴素为常,而是以奢侈享受为荣。故而地主不重布帛菽粟而重金钱,得金不患无粟。且缓急转移,易以万物,多金尤便。

    在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地主集团迫切希望改变收租的方式,在他们的活动下,各省允许地主‘起田另佃’,虽然引起了极大的反对,但在徐阁老的力主之下,地主们还是与佃户重签了田契,将实物租改为货币租。

    然而为何刚过十年,就又想改过来了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物价飞涨!如果谁有十年前的报纸,翻开看看就会发现,在这十年间,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价格,平均上涨了一倍,这还是官府对事关民生的商品,始终努力平抑物价的结果。那些非生活必需的物价,上涨幅度达到了两倍。

    《经济学》上说,通常情况下,物价上涨最遭殃的是固定收入群体。而倒霉的地主老爷们,费尽心机将实物分成地租改成了货币固定地租,也就荣幸的加入了这一行列。

    《曰报》曾经做过调查,中小地主每年的平均地租收入是五百两银子,一百五十两用于交纳各种赋税,二百两用于基本开销,还有一百五十两可以改善生活,或者扩大生产。

    每一年物价上升一成,他的生活成本就增加二十两,而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却会少十五两。每年都如此,地主老爷们的钱包,瘪下去的速度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方面,佃户们却开心了。改成货币定额地租后,地主们不再管地里种什么,他们可以选择以种植价值更高的经济作物为主,以种植粮食蔬菜为辅,这样既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又可以不受物价上涨之害。

    所以说,这十年来,地主们的曰子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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