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 (第1/3页)

    太子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部级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这道太子谕用辞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瞒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说,胡安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献上邀媚”,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太子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安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现在太子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丁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别闹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判谁?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强抢胡女,被东市一名闲汉阻止,胡安殴打闲汉时,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站出来,把胡安殴打了一顿,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闲汉跑了,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安,胡安在这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太子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安,胡安已死,那么人死罪消,现在太子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很明显,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东宫属官四肢之罪,因为“国有国法”。

    这道太子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太子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实际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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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发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殴打东宫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个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曾经的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迟疑道:“怎么可能?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东宫内给事胡安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速浮起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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