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担任摄政

    第381章 担任摄政 (第2/3页)

    因此从亨利三世以后,“国王从来没有年幼到失去统治能力”成为英格兰的信条,从而使得为年幼的国王设置“摄政官”成为一种“大逆不道”(暗示国王无力统治国家)。

    军事总长,顾名思义,是统率英格兰王国全境军事力量的统率,拥有调遣方伯、塞恩和民兵的权力。

    警务总长。这一职务很微妙,如果不加lord,事实上是指国王在各郡和百户区任命的警长(constable)。“警务总长”的翻译因此而得名。但是事实上,lord constable是个军事职务,主要职责是战争时期和世袭的王室大元帅一起统帅英格兰王国的军队。

    威廉的提议自然受到了盎格鲁萨克逊贵族的激烈反对,特别是当他提出要求诺曼王国的阿道夫伯爵兼任英格兰王国的掌玺总管之时,盎格鲁萨克逊贵族更是沸反盈天,反对声此起彼伏。

    掌玺大臣这个职务今天看来并不重要,但是历史上却是一个要职,封建时代,国玺被视为一个国家政权象征,1642年查理一世从伦敦出逃,带走国玺,差点使得国会无法运作,而詹姆斯二世出逃时,则故意将国玺投入泰晤士河以阻挠国会执政。英格兰议会的定制法规定,国会召集必然是由国王的诏命,而如果国王死亡或者因某原因无法表达意见,那么大法官可以在召集令下加盖国玺,可以被视为国王亲命(也就是说如果国王不在,大法官和掌玺大臣两人联手可以代表国王召集议会,这是这种情况下唯一召开议会而延续英格兰政治传统的方式)。

    在这里,贤人会议便是后世议会的雏形,它的作用大同小异,甚至其权利犹有过之,由诺曼人担任掌玺总管意味着威廉能够掌控贤人会议,这是盎格鲁萨克逊贵族所不能容忍的。

    威廉所提出的要求阿道夫伯爵担任掌玺总管的要求不过是一个被他拿出来的交换条件罢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实力没有处于优势的情况下能够完全掌控英格兰王国的中枢,他只要获得军事总长和摄政一职即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