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猴代主伸冤

    猿猴代主伸冤 (第3/3页)

椅,那猴遂跳在那人身上,紧紧揸住不放。皂隶即扭进见郭爷。

    其猴揸住犹不肯舍,将那人耳鼻俱咬烂。郭爷叫猴且放手,那猴遂伏在一边悲号。郭爷曰:“我椅已对我说,此民壮谋人,但尔众人未曾听得,可都散去。”郭爷曰:“将刑具过来,先把谢能打三十,仍将夹棍夹起,敲下一百。”

    谢能见猴在面前,又见郭爷呼他名字,遂自招曰:“小的在乡间去催粮,回到叶坊投店,不合见叫化方池腰露白银一十四两,遂将酒灌醉,背沉深水,惟猴脱走。今遇爷爷电烛,不敢一毫隐瞒,所供是实。”郭爷问:“前银还有许多在?”谢能曰:“银尚在身未动。”郭爷即吩咐承行的,将此银把四两与方池造坟,其余十两,行文书到县,叫方池亲人来领去作祭祀。

    谢能问抵偿,其猴释放归山。

    猴见郭爷决断明白,磕头拜谢,遂大叫数声,撞阶而死。

    郭爷见猴有义,亦命同葬方池墓中,立一个义猴石碑,以旌节。

    郭爷为之立案,以垂后世。遂判之曰:垂缰湿草,犬马尚能恋生;跪乳返哺,鸦羊亦全孝恩。

    谢能何以人而不如禽兽乎?方池弄猴生意,其银积之甚艰。

    叶坊露白,其亦防闲少密。谢以民壮征粮,素怀狼贪虎顾。

    见财动意,即谋醉死沉尸。岂知猴不忘主,则必不肯释仇。

    扳轿诉冤,椅言捉贼。发银四两,营葬方池;余银十两,亲人领去作祭祀。谢能秋后处决,猴则建节表扬。立案刑馆,用昭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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