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拿乌七偿命
断拿乌七偿命 (第1/3页)
郭爷承杨大巡命查盘漳州,转府空闲无事。一日,在文案卷内揭出一张人命状辞,郭爷拿出细看:告状客人方文极,系徽州歙县人,告为追究父命事。
隆庆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银八十两,来建宁府前开店。十月,义男方兴来店,寂无人迹。访究四邻,皆言未到。兴归,身奔细察,依路有踪,惟到近府不见。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遗;至仁之邦,路吞商旅,只得奔告爷台,乞究父冤。上告。
郭爷看罢状辞,即取状在手,出厅问书吏曰:“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还在此间否?”书吏禀曰:“隆庆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来告状寻父,前阮爷见是无头公事,亦未与他对理。这几年他儿子亦未见来,只是他义男方兴,还在那店中卖些货。”郭爷正在答问之间,忽见七个乌鸦飞在厅上,连叫数声,望南而去。郭爷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谋死方文极者,莫非乌七乎?”遂唤两名捕盗施功、葛木上厅吩咐曰:“尔其与我不问城市、乡下,但有乌七,可拿来见我。”
葛木曰:“无牌难拿。”郭爷即标一牌,用了关防。两个捕盗走出府来,满城去寻乌七,寻了一日,并无形影。明日清早,二人出乡,穷土僻坞,俱去问过,亦无踪迹。看看日晚,来到瓯宁五都箬村地方,见一人往前跑走,施功问曰:“老官往何处去的?我是府里人,去箬村追钱粮,可带我去来。”那人曰:“此去箬村只一里路,乃是大路,公差只管缓行,我要去得紧。”
葛木曰:“老官甚事去紧?”其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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