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畏露奸邪奏离正直

    第四十三回 畏露奸邪奏离正直 (第1/3页)

    却说帝令太子与张后、冯保三人各退之后,自思:“观此情形,实不干他母子之事。若说没有人引诱,这陈春怎么得进宫?事属狐疑,到底莫释。”乃召严嵩进宫,问其审出陈春实情否。严嵩奏道:“陈春口供干连内院,臣正无设法之处,所以未曾得其确据。昨着刑部司狱收管,仍待复讯。”帝道:“此事虽乃陈春行刺有据,然彼有牵连内宫,朕家人父子岂骨肉自戕贼耶?此决不得以此定谳者,惟当究其主使实在之人可也。”

    严嵩道:“臣亦这般疑议。惟赵文华以陈春乃一介愚民,非有宫中擅能出入者引诱入内,陈春焉得直进宫门?所以只将陈春重责,而陈春则故意诈死,臣等不得已暂且缓讯,押于狱中,再行定夺。”帝道:“姑且研悉其情,幸勿造次,致谤宫廷。”

    严嵩唯唯领旨而出,心中闷闷不乐,恐怕一朝败露,岂不弄巧反拙耶?及至府中人报,陈春已于昨夜死于狱中,严嵩方才放心。这是没得败露的了,已成死供,再不能翻案的,暂且不提。

    再说海瑞平定了南交,与指挥商酌定善后事宜,便起程回京复命。循着旧路而行,在路风餐露宿,夜住晓行,不必多赘。

    由粤至京,七千余里,亏他历尽驰驱,二月有余,方才到得盛京。先在丞相府销了差名,然后见帝复命。

    帝见海瑞降夷回京,乃细询其形:“如何到彼寨中宣读圣旨之处,卿可备细奏朕知道。”海瑞遂将到粤西与指挥如何商议,复如何定计烧毁番人粮草,致彼粮尽遁去;即刻连夜追到某地,开读圣渝,瑚元大喜,深以悔罪,拜受恩眷,逐一告知。

    帝喜甚,当殿赐酒与瑞慰劳,即擢海瑞为都察御史,留京办事。

    海瑞谢恩出朝,即日上任视事。

    此时,严嵩正自与张居正、赵文华一班人朋比为奸,今见海公突任京秩,又升都察御史,这京都多少官员,为都察御史最堪畏惧的。三日一奏利弊,凡有大小官员,以及宗室亲王,若有作奸犯科,皆由都察御史参劾。所以严嵩与张居正等,俱不得安。

    时又有行刺一案,正在狐疑之际,恰好胡正道与海瑞同衙办事,未免把这宗案情对他细说。海瑞道:“这必是奸贼所为!皇上怎么发落?”胡正说:“皇上明知此事不足为据,只因陈春死于狱中,无可对质之处,所以皇上草草了事,也不提及了。”

    海瑞道:“岂有此理!若不严行彻究,则将来必效尤。”

    次日,遂上一本草章,其事所奏略云:都察御史臣海瑞谨奏,为事涉暧昧,乞恩澈分泾渭事:窃臣蒙恩擢在御史,备位言官,不敢哑忍,以亏厥职。兹查得本年月日,有青州人陈春藏匿内廷,伺便劫驾,经侍卫臣登时拿获,即闻陈春大呼“皇后、青宫救我”等语。

    旋奉圣旨,发交三法司,并严相等会勘,已经录有供词在案。次日,陈春即毙于狱。似此骤死,实属起疑。夫陈春未曾受刑,当三司会审之时,不过只杖四十,又非带病受刑,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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