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術卷第四 少廣

    九章算術卷第四 少廣 (第3/3页)

九百三十,并之得二十五萬八千六十三,以為法。置田二百四十步,亦以一為八萬三千一百六十乘之,為實。實如法得從步。

    〔一二〕今有積五萬五千二百二十五步。問為方幾何?

    荅曰:二百三十五步。

    〔一三〕又有積二萬五千二百八十一步。問為方幾何?

    荅曰:一百五十九步。

    〔一四〕又有積七萬一千八百二十四步。問為方幾何?

    荅曰:二百六十八步。  〔一五〕又有積五十六萬四千七百五十二步、四分步之一。問為方幾何?

    荅曰:七百五十一步半。

    〔一六〕又有積三十九億七千二百一十五萬六百二十五步。問為方幾何?  荅曰:六萬三千二十五步。

    開方術曰:置積為實。借一算步之,超一等。議所得,以一乘所借一算為法,而以除。除已,倍法為定法。其復除。折法而下。復置借算步之如初,以復議一乘之,所得副,以加定法,以除。以所得副從定法。復除折下如前。若開之不盡者為不可開,當以面命之。若實有分者,通分內子為定實。乃開之,訖,開其母報除。若母不可開者,又以母乘定實,乃開之,訖,令如母而一。

    〔一七〕今有積一千五百一十八步、四分步之三。問為圓周幾何?

    荅曰:一百三十五步。

    〔一八〕今有積三百步。問為圓周幾何?

    荅曰:六十步。

    開圓術曰:置積步數,以十二乘之,以開方除之,即得周。

    〔一九〕今有積一百八十六萬八百六十七尺。問為立方幾何?  荅曰:一百二十三尺。

    〔二0〕今有積一千九百五十三尺、八分尺之一。問為立方幾何?

    荅曰:一十二尺半。

    〔二一〕今有積六萬三千四百一尺、五百一十二分尺之四百四十七。問為立方幾何?

    荅曰:三十九尺、八分尺之七。

    〔二二〕又有積一百九十三萬七千五百四十一尺、二十七分尺之一十七。問為立方幾何?

    荅曰:一百二十四尺、太半尺。

    開立方術曰:置積為實。借一算步之,超二等。議所得,以再乘所借一算為法,而除之。除已,三之為定法。復除,折而下。以三乘所得數置中行。復借一算置下行。步之,中超一,下超二等。復置議,以一乘中,再乘下,皆副以加定法。以定法除。除已,倍下、并中從定法。復除,折下如前。開之不盡者,亦為不可開。若積有分者,通分內子為定實。定實乃開之,訖,開其母以報除。若母不可開者,又以母再乘定實,乃開之。訖,令如母而一。

    〔二三〕今有積四千五百尺。問為立圓徑幾何?  荅曰:二十尺。

    〔二四〕又有積一萬六千四百四十八億六千六百四十三萬七千五百尺。問為立圓徑幾何?

    荅曰:一萬四千三百尺。

    開立圓術曰:置積尺數,以十六乘之,九而一,所得開立方除之,即丸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