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军火商
第二百六十三章 军火商 (第3/3页)
万元级别的军火贸易,袁燕倏,李家夫妻乃至安良总堂到目前为止确实没有这个资格去做,但是如果是小打小闹的军火走私那就不一样了,洪门这种地下帮派干这个再合适也不过了。
那么小批量的军火走私有什么可做的?这点小钱我们的袁大师还会看在眼里了吗?
实际上,1920年干这个真的是大有可为,也真的不是一点小钱。
要知道现在的赛里斯北方一颗步枪子弹能卖多少钱吗?说出来吓死人,一块现大洋,没错就是相当于折合海关白银0.63两的一块袁大头。
如今南方一支六子快枪外加一百颗子弹是什么价格?也真的有点夸张,整整一百五十元!而在美利坚,几块美金就能买一支上好的左轮手枪。
1920年……实际上1924年之前的赛里斯军火价格就是这么离谱。
1919年5月5日,也就是五四运动之后的那一天。北京公使团代表英国、美国、法国、日本、西班牙、葡萄牙、巴西、沙俄八国政府向北洋政府外交部发出照会,声明由于中国南北尚未统一,各友邦反对重滋战端,故在中国成立为各省承认之统一政府前,将约束其国民,禁止向中国输入“军火及制造军火之器料”。照会还提到,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驻华公使亦有赞成。
其实列强能共同赞成这项禁令的原因很复杂:对赛里斯始终野心勃勃的沙俄已经亡了,在华公使只不过是顶着这个名头罢了;英美是希望这块庞大的经济殖民地早日和平好做买卖,顺便限制中国的武力发展;日本一边国内是“米骚动”引发的寺**阁总辞职,一边又遇到了五四运动这样反日高潮;而其他国家根本就是打酱油的。
其后,列强便不顾北京政府提出的外交抗议,径自管束其国民,令之不得将军火售予中国人。列强不但从此不与中国军阀签署军售合同,连以往合同的交付工作也就此搁置下来。禁运在1924年之前尤为严格,军火价格因之飞涨。
当然啦,我们的袁大师要干军火走私,钱倒是其次,他还有着更大的野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