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寿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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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雅和你,见过面了吧。”朴泰桓问道。

    朴初玺点头道:“是的。”

    虽然朴初雅对朴初玺的态度不是很好,可朴初玺对她印象还是不错。

    “初雅是我在奥克兰的时候,捡到的女孩子。当时不知道她的父母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把她丢在了哪里。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襁褓里哇哇大哭。我捡到了她,把她送到了警察局。可惜,在警察局等了半个月,也没有人过来认领她。后来,警察要把她送到孤儿院,我却不忍心看着她这么小一个孩子去哪里。就收养了她。”

    “当时我才仅仅二十岁,要是和现在的年轻人比起来,几乎都还算是个没长大的人而已。我带着她,一边学习,一边还要工作。那段日子现在想起来,都还是记忆犹新。后来她长到三四岁时,我送她去了幼儿园。”

    “这是我最对不起她的地方。”

    “在那个种族歧视十分严重的地方,一个黄皮肤的孩子,要受到什么样的伤害?等我再见到她时,她蓬头垢面,一个人待在角落里,不哭也不闹。等我走近时,才发现她的身上多处都是伤。这些伤可不是小孩子可以弄的出来的。我当时十分气愤,甚至想要用拳头教训幼儿园的护工。可我忍住了,要是当时我真的动了手,我将会被警察拘留半个月,还会失去初雅的扶养权。”

    朴初玺已经看出来朴初雅有心理障碍,可没想到,是这么来的。

    “后来我亲自带着她,用了两年时间,终于让她克服了和人交流的障碍。之后,我带着她,回到了首尔。在这里,她不用受到来自种族的伤害。就这样,她在这里完成了小学到高中的课程。然后,以优异的成绩,被哈佛大学法律系录取。然后用了两年时间,结束了大学课程。三年时间,结束了法学硕士课程。这个时候的她,才二十二岁。之后,她在首尔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三年,然后又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因为我的原因,对她的照顾不是很到位,因此,初雅她比较独立自主,却不容易相信别人。”朴泰桓之所以要和朴初玺说这些,是因为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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