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曾经很爱他
第九十二章.曾经很爱他 (第2/3页)
笑着接过她研究了好几天的点心然后直接扔到流浪狗的嘴边,他在情人节将她盛装约出、却接过她的追求者递来的红票子悠然离去……
她一直在忍。
因为她喜欢他,从他第一次坐到钢琴前,不耐烦的按响琴键的时候喜欢他。
他嫌弃拜厄和汤普森的基本教程,他总是在老师不在的时候旁若无人的练巴赫。
甚至,当一起学习的孩子还在爬音阶的时候,他已经磕磕绊绊的练起了车尔尼。
从那个时候,她喜欢他。
虽然她的父亲是系知名教授,母亲是音乐界著名高琴调律师。
虽然她十一岁拿下国际肖邦钢琴奖首位、十四岁获得了在维也纳音乐会独奏的资格,但她从小是个怕羞的姑娘。
没有钢琴的时候,生人面前,她总是怯生生的躲在妈妈的裙摆后,低着头不说话。
她很乖。
爸爸妈妈说什么是什么,钢琴老师说什么是什么,大家都说她是个省心的乖宝宝。
但是金丝牢笼里的夜莺,多少会羡慕翱翔天际的黑耳鸢。
那时的苏子衿,是朱颜眼里的黑耳鸢。
他不服家长的管教,拒绝老师的命令,和隔壁学架子鼓的男生打架,把漫画书和夹在琴谱里偷看。
富二代加官二代的身份,让他叛逆的不像样子。
可他又和那些坏孩子不一样。
他不服管教,但从不顶撞;他拒绝老师,但从不张扬;他和男生打架的时候不要命,但任凭女孩子怎么推搡也不还手。
他很坏,是所有大人眼里的坏孩子。
可是他的骨子里又有一种贵族的耿直,偏生,还让细心的朱颜看的清清楚楚。
她一直觉得,他对她那么坏,应该是在别扭吧?
初二的时候,她可是亲眼看到苏子衿一脚踹翻了扑来的流浪狗,又于心不忍的把那疯东西带去宠物医院药。
她一直在麻痹自己,一直告诉自己他不是刻意对她那么混。
甚至,当她得知苏子衿即将成为一名职业电竞选手,她干脆为他放弃了一片光明的音乐路,转战前途渺茫的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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