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书还是要读的

    第四十七章 书还是要读的 (第2/2页)

得不说,这一带自从被规划为定制摊位之后,生意和人气确实大幅度的增长。

    其中,一条通往海滩的柏油路两旁,整整齐齐的排着两排支架棚所组成的摊位。

    其中,一个靠近海滩的摊位上,年轻的夫妇麻利的把一个个砂锅放在煤气灶上面。

    又速度极快的把学生们要的食材放入锅中,一连串的动作可以看出,两人完全是经年老手了。

    “嘿,还真的是你这书呆子!好好的江南大学毕业,竟然在这里摆麻辣烫摊位,真的服了你了!”

    一个突兀中带着怀念的声音出现,让几个正坐在旁边吃麻辣烫的学生以及老板夫妇纷纷抬起了脑袋,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年轻的老板第一眼看到来人之时,嘴角微微的抽搐了一下。有些犹豫的朝着声音旁边的人瞥了一眼,继续手中的动作:“连刷锅的都找来了,下一次,会不会把那个死爱钱的家伙找来!”

    这句话,明显是和王乐乐说的。而这个年轻的老板,正是两人读高中时期的死对头,绰号书呆子的金亦阳!

    如果,王乐乐那个时期,在二中不认识金亦阳的话,绝对是属于非本校类型的人物。

    因为,这金亦阳不但成绩可以排在年年前十的地步,而且,打架也非常的厉害。

    就连被称为二中三杰,当然,都是他们自吹的绰号。也不可能,让金亦阳臣服。

    这家伙。虽然学习成绩出奇的好,打架也完全不要命的地步。

    即便是被王乐乐打的头破血流,硬是吭都不吭一声,还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逼得王乐乐只能作罢。

    特别是,这家伙脑子也灵光,打完了架之后,还找上老师,指着自己的伤述说着王乐乐的暴力。

    很明显,又是被老师一顿训。问题就在于,你还拿他没有丝毫的办法。碰到这样的人,就算是在牛的学校混混,都只能退避三舍。

    “嫂子,两份骨汤麻辣烫!嘿嘿,麻烦你了!”王乐乐还在东洛找工作的时候,经常来这里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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