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第1/3页)

“比如说是我们?不,我们的分析不是这个结果。”,黑人警官打开自己面前的笔记本,“我们透过整个现场的还原图解,得出了以下结论:他选择的武器都是自制的,不是市面上普遍的品种,包括加量弹药的重型手枪和一把宽度至少在五十公分以上的斧子,很薄的双刃斧,这种行为是表明了两件事,第一,他是个有金属加工背景的人,他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很自信,也十分确信我们或者帮派对这方面的调查会毫无结果。”

    “第二,他是个骄傲的人,这一点我们在其他方面得到了佐证。”

    “还有一个结论:嫌犯有明确的目标,明确的计划,他十分嚣张的从正门杀了进去,在得到结果之后迅速的在我们的人已经到场的情况下消失无踪,显然他准备好了这种情况下的应用方案并付诸实施——然后他成功了,并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标记。”

    “我们的心理专家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告知行为,就是说这个徽章的意思是:这是我干的,我来了,我有标志,别瞎给我起外号。”,说到这里,黑人警官拍了下笔记本,摇摇头继续表达自己的观念,“这么张扬的行为,和典型的黄种人教育不符,或者说,这和东方,黄种人的发源地的人生观念不符。能做出这么张扬的行为的人,我不太认为他会是个两面人,生活中一面,蒙上脸又一面?不,他们才不会,他们勇于承认自己做的任何事情,无论这个是他们做的对还是不对,只要这件事符合他们的行为准则。而打击罪犯,这恰恰是他们会为之骄傲的行为。”

    “这是你们的看法?关于这个,李,你的想法是什么,你就是个炎黄裔,说说你的看法。”,乔治点名了会议室中唯一一个亚种面孔。

    “麦尔肯的说法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嫌犯的行为更像是一个北美人,我是说,本地人的可能性大一些。我是当晚到过现场的人之一,嫌犯到了现场直接就走向了楼梯,按照目击者的证词,嫌犯身穿黑色长款皮大衣,戴墨镜,高领避弹衣看不见脸,身高超过八英尺。先生们,这么明显的一个形象,在枪响之前居然没人注意到,那地方还有保安呢,连看门的一共都死了三个。”,李元占是个儒雅的中年男人,个子很矮,小小的眼睛眼神却很犀利。

    “你的意思是嫌犯对那里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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