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五告定句容

    第一百章 五告定句容 (第2/3页)

供养三个月时间,到时春粮也出产了。

    三个月赈灾之期结束,依旧食不果腹者,驱逐出句容县。古稀老者和黄口小儿除外,无家者新任县令负责赡养和抚养。

    备注:是新任县令个人,并非句容县!

    公告后面,附上句容城和各个乡镇的发粮地点,以及各方势力、商贾等的捐赠细表,总数近二十万金币。

    众人皆知,以句容县人口和情况,二十万金币肯定不够,两百万金币也不一定够。不足之处,自然是仁善县令个人出资了!

    第三张公告……征兵公告。

    公告开头,又是论罪县尉高欢。

    句容县登记军队五万,实则仅有两万七千多,就一半多点;句容城登记军队三万,实则仅有一万五千左右。其余者,自然是吃空饷,又落入县尉口袋中了!

    各地官员来说,吃空饷是较为普遍的事。但是,基本是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吃一半空饷,算是胆大包天且贪得无厌的狮子大开口了!

    县尉高欢,没凌迟处死算走运了,是众人公认了!

    随后,便是正规征兵内容,主要分三种层次。

    第一种,买断,等同于成为武县令的家臣、家仆,价格待遇和市场等同。

    第二种,征兵,和大隋律法的征兵制一样,不管是俸禄还是待遇等,绝不会克扣分毫。

    第三种,雇佣,雇佣期限三年起,以征兵之名,却是介于民兵和长工之间,哪里需要去哪里,主要是开垦荒田、疏通道路、打理农务、修补建筑等等。

    当然,以上三种,都需要经过考核挑选,并非报名就收。

    第四张公告……招安公告。

    主要面对句容县各地的贼寇,特别是茅山山脉、宝华山山脉、瓦屋山山脉、赤山湖等地。

    凡是一个月内,主动到各地衙门报备者,一例既往不咎,并享受和普通句容子民同等待遇,无偿领取果腹粮食,还可优先安排工作或加入军队等等。

    超过一个月期限,一例定为贼寇,罪加一等,永不录用。

    最后,则是号召句容子民,把当贼寇的亲朋好友等,劝回句容,令其改邪归正、造福句容、共建和xie句容等等。

    第五张公告……安民公告。

    简单点说,就是废除各种苛捐杂税。

    除大隋律法注明的税收,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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