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红粉夜奔

    第605章 红粉夜奔 (第2/3页)

开,“长随”的称呼从此传扬开去,成为堂官的别名。赵普的这位长随,后来还出任指挥之职,“宰相家人七品官”的说法便是来源于此。不过,虽然长随号称“官之仆隶”,还是与“契买家奴”有着本质的区别。举例而言,《红楼梦》第九十九回讲到贾政上任江西粮道之初,一心想做好官,严禁地方折收粮米勒索乡愚。跟随贾政上任的长随都说:“我们才冤,花了若干的银子打了个门子,来了一个多月,连半个钱也没见过。”于是一起向贾政告假,请求离去。贾政还不明白究竟,说:“要来也是你们,要去也是你们。既嫌这里不好,就都请便。”于是长随们怨声载道地离去。只剩下些家奴聚在一起商议道:“他们可去的去了,我们去不了的,到底想个法儿才好。”奴婢一经契买,便完完全全成为主人的附属品,终身服役不说,饮食衣服也均仰之于主人,这就是贾政家奴所说的“去不了”。而长随只与主人有雇佣和隶属关系,或是松散或是紧密,相当于“雇佣工人”,有活儿干就来当差,没活儿则可以离开,即所谓“忽去忽来,事无常主”。长随的“长”字,其实是名不副实。

    到了清朝,长随开始兴盛,大小官员普遍自己掏腰包蓄养长随。长随不但成为一种正式的职业,还出现了《长随论》等多种职业书籍。正是在清朝,长随的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他们不但协助官员处理一切杂务,还成为官员与下属吏役之间的一个重要行政环节。这是因为清朝地方官员采取籍贯回避制度:自顺治开始,总督、巡抚以下地方官员均回避在本省任职,即必须易地为官。到康熙时,回避制度更加严格,官员任职之地应与其本人籍贯相去五百里以外,而不出五百里者均应回避。官员除非罢官或去职,才能回到家乡原籍,这就是所谓的“宦游”。这样,官员到陌生地方上任之初,必然要面临人生地不熟的局面,而衙门里的办事吏役则大多由当地人把持,自成一股势力,根深蒂固,难以动摇。这个时候,长随作为官员带来的亲信,就自然而然地在衙门中扮演了十分关键的角色。尤其在地方州县衙门,长随更是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行政力量,被老百姓称为“二爷”。而在地方衙门里,只有地方长官被称为“老爷”,地方长官的幕友被称为“师爷”,书吏、衙役等都不能称爷。长随与长官、师爷并为衙门里的“爷们”,可见其地位和作用。

    最初,官员一般任用自己的亲戚朋友来担任长随,但随着长随的职业化,在官场中以此为业谋生的人便成为长随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到了乾隆时期,捐纳开始盛行,更是出现了与长随相关的独特的“带驮子”现象。

    捐纳,又称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说白了就是卖官鬻爵,由朝廷将官职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卖官得来的钱财统一入库,以解决财政上的不足。在清朝,捐纳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制度,与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则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康熙时期,捐纳官只到知县。到雍正年间,道府以下各官均可捐纳。再到乾隆时,文官可捐至道、府、郎中,武官则可捐至游击。

    捐纳官职的盛行,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仕途竞争更加激烈,因为官员的职位、名额始终是有一定额度的。捐官的人很多,职位的实缺却是很少,这样,真正落实到上任的就少了。官员从候选到候补,再到补实上任,往往要等待相当长一段时期。一些家底不厚的官员通常在候补阶段就已经用尽了钱财,陷入了生活无着的困境。在这个紧要关头,专门从事长随行当的人会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借钱给这些官员。当然,这些人不会白白借钱,投资一定要有所回报。一旦官员补实,长随则跟随他一同上任,并要求派以重任,以此作为对之前借钱的报答。这就是所谓的“带驮子”,又称“带肚子”。

    长随们之所以宁可倒贴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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