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荒庙夜雨

    第四十七章 荒庙夜雨 (第2/3页)

怕过。

    自然不是与生俱来,以少年那惫懒的性子,当初最怕的可就是练功了。

    初开始练枪时,每天就只练习一个动作,平举。

    举着一杆足足二十多斤重的铁枪,一举便是一个下午。

    以那会儿姜小蛮喜动不喜静的性子,一开始自然是想着法儿的偷懒耍滑。

    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练功的时间,就变成了他与老痞子十一叔斗智斗勇的游戏时间。

    虽然苦,倒也乐在其中,不知觉也就坚持下来了。

    后来,十一叔走了。

    那个被姜小蛮腹诽为笑面虎,一肚子坏水的独孤表叔,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师父。

    也不凑巧。

    那时候,恰逢少年到了叛逆期。

    正是你让我往东,我偏要给你往西的年纪。

    那三年,他可没少跟独孤吟抬杠。

    以前姜彻在时,偷偷懒顶多是被老痞子吊树上晃荡一下午也就没事了。

    可独孤吟来了后,平时虽然什么时候都笑嘻嘻的,可但凡姜小蛮在练功上要是敢偷懒耍滑,那必然会是要往死里揍。

    以至于就算到了现在,只要少年听见独孤吟这三个字,都条件反射一般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

    七岁握枪,到如今,已然过去十年。

    十一叔姜彻与表叔独孤吟,前后两位师父。

    姜彻告诉他,咱们姜家的男儿,这一辈子有两样东西,一个必须要吃,一个必须不吃。

    这必须要吃的便是苦,而必须不能吃的就是亏。

    独孤吟告诉他,这世上,一向都是努力大于天赋,从来都没有什么天才,要说有,便是懂得在无止境的吃苦中磨砺自己。

    习武如是,武道之上的仙道亦如是。

    这吃苦的本领,便是被两个人生生磨炼出来的。

    所以这世上,姜小蛮除了怕向来揍起他从不手软的孤独吟外。

    最不怕的,便是吃苦。

    没银子又怎样,本大侠一样能够豪迈向北走天涯。

    出门前便已做好了吃苦的打算,又怎么会怕身上无金银之物。

    可不曾想,姬小月那丫头竟是将一叠厚厚的金叶子偷偷塞到了自己的包袱中。

    比起姜小蛮被小姑娘霍霍掉的银子来,可远远还要高出成百上千倍来那么多。

    一张金叶子,就足以让普通人家十年衣食无忧。

    这厚厚一踏,若是说能够换半座城都不为过。

    “姜小虫,一路上别省着,可劲花,可劲折腾。这当大侠的人,出门在外可不得金缕衣千金裘,白银面前不回头不是?”

    姜小蛮想起翻开那本书,从书页中掉落出小姑娘那娟秀笔记留给自己的字条上面话时,心里面暖暖的。

    不由轻笑一声,算姬小月这女飞贼有良心。

    只是这些金叶子,一想到那天夜里趴在屋顶上偷看到小姑娘啪嗒啪嗒掉眼泪的模样,少年就下决心一分都不会去动它。

    虽然不知道这些金叶子姬小月从哪里来的,可姜小蛮不傻,光是看她平日间小心翼翼珍藏着,就不难猜出必然对小姑娘不仅仅只是钱物那般简单。

    如此,姜小蛮又怎肯去拿着这些与姬小月来说必然还有着更为重要意义的金叶子,去随便乱花?

    一边想着,一边用手里的木棍拨了拨火堆里被烤的外皮黝黑黝黑的红薯。

    用力戳了戳,便是闻见一股子很香的甜糯味道。

    少年便是知道这红薯内瓤已然烤熟,可以吃了。

    姜小蛮挑了个头最大的一个,用木棍轻轻一挑,便是从火堆中将其挑了出来,也不怕烫,拿在手里,两只手来回翻转,送到嘴边不住吹气。

    没一会儿,那有些烫手的表皮温度便是降了下来。

    少年十分满意,顺着中间轻轻一掰,便是掰作两半,露出金黄软糯的红薯肉来。

    还没将红薯吸溜着鼻子送入嘴中,便是听见一阵轻缓的脚步声在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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