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路遇打劫的
第九十七章 路遇打劫的 (第2/3页)
觉着浑身不自在。
哪怕是在如同平地一般的千丈楼船之上,也是如此。
眼下,离独孤吟与那北秦杀神之子十年之约,也不过只剩下了一个半月不到。
可一来一往再登船,比起陆路来,必然是要耽误不少时间。
又顾及到萧姑娘感受,三人最终决定还是走陆路。
那些对寻常客商来说的艰险,对姜小蛮来倒真是无所谓。
除非是真有那榜上有名的绝代大寇拦路。
不然还不是一枪挑翻的事,顺带着还能劫个富济个贫什么的。
虽然现在姜小蛮身上有了不少银子,足够他就算入了北秦也能嚯嚯好一阵而吃喝不愁衣食无忧。
可总没有谁会嫌银子多的理,能多弄些银子傍身终归是好的。
姜家,每一代都会有不少绝代的天骄出世,也出过不少头脑精明的生意人。
偌大的南域,可并非只靠武力便能稳固的了的。
尤其,是与其他四域打交道时。
有时候,商人的身份反而比起大夏姜氏子弟的身份来的更容易些。
在九州,管它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
只要对皇朝有利的,都有生意人敢卖,也都有生意人敢买。
这也就造就了姜氏子弟除了多有军伍强者外,商界骄子必然也有不少。
但很可惜,出身在边地朱雀城督军府中的姜小蛮,注定不会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自小握惯了枪的手,又怎么抓的起那重不过百两的算盘。
而他,也根本从没想会做个很精明的生意人。
可是行走江湖,你想要当大侠扬名天下,却从来少不了银子。
没银子,你就穿不了出尘的装扮。
没银子,你就买不了那上等的马驹。
没上等的马驹,自然也体现不出你那出尘的装扮。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装。
还真没听说过哪个名扬天下的大侠,当真是一个穷光蛋呢。
哪个大侠出场时不是衣袂飘飘,长剑翻舞。
若是再来上一段红袖添香,那无疑是更好的。
出朱雀城时,姜小蛮还不以为然。
可自打离开樊城后,沿途,他却愈发的深以为然。
当大侠,还真得就是一个技术活儿。
可不光是凭一副上好的皮囊就可以的,主要靠气质。
而气质,却又得靠银子去衬托的。
这世上,长得帅的可多了去了,但长得帅又能怎样?
吃饭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喝酒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就是想要有那么一两个红颜知己,来一个红袖添香的美名。
除非是吃软饭,不然同样哪里会少的了银子……
没银子的话,如何在名扬天下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有了银子,咱才能做一个有气质的大侠。
嗯,足够多的银子。
哪怕是如今姜小蛮身上已经有了足够多的银子,足够让他买最好的马,最出尘的行头,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馆子,喝最烈的酒。
可自从有了上次在樊城时,被姬小月那败家丫头坑到一路啃红薯到锦城的惨痛教训后。
他依旧会觉得太少,不够,远远不够。
所以,此次一路北行,只能靠非常规的手段来赚取银子。
姜小蛮转过头看了一眼车厢里,这会儿小堂倌脑袋靠在车厢左边窗子上睡得真香,姓萧的姑娘蜷缩在车厢另一头,身上盖着件白狐长袍眼睛轻阖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姜小蛮眼睛盯在那狐袍之上,心里暗暗道,“也不知是不是上一回听萧姑娘唱曲时,词曲中提到的那件!”
离开老庙村不久,便在驿站中将那两封费劲笔墨辞藻的信寄了出去。
一封给爹爹,一封给娘亲。
大夏的驿站,书信规格不同,所支付的银子也各有不同。
其中又以飞隼与苍鹰书寄价格最为高昂。
一封不到一两重的信,却是要实打实的一两黄金。
不过这速度比起寻常马匹来也当真快出不少。
飞隼与苍鹰都属天空霸主,尤以拿丹药熬养开了灵智的更是如此。
只要不出南域,早间寄出,收信人晚间便是能够拿得到。
至于其他四域,最慢也不过三天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