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让我在北郡的街头走一走

    第三十二章 让我在北郡的街头走一走 (第1/3页)

    碎手氏族,一个喜欢搞个人崇拜的大型中二青年团体。虽然他们学习领袖自断手臂的行为很慷慨激昂,很励志,很团结,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这样的行为也实在是很......脑残。

    至少任凡是做不出这种脑残的事情。

    崇拜偶像的行为有很多,你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偶像印在票票上啊,让他们被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喜爱。但是这种自残的行为......老一辈的可以接受,但他们有没有考虑过年轻一带的感受?好好的胳膊就这么没有了,就为了纪念卡加斯?卡加斯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

    对于这些自私自利,不考虑下一代感受的封建家长,任凡是坚决抵制的。所以,他决定给这些脑残兽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诉他们就算崇拜的再坚决,他们也还是一群弱鸡。

    叮叮当当,圣光屏障被硬生生地敲出了交响乐的感觉。不过很遗憾的是,碎手氏族这群塔纳安丛林中的幽灵死神,在力量上并不是很擅长。密密麻麻的攻击也并未让任凡的护盾有一丝一毫的松动,相反的,他还从容不迫地站起身来,一边打扫着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边慢悠悠从左手上抢来的空间戒指中掏出一根造型邪恶的狼牙棒。咚得一声,精钢制造的棒头砸在地上,硬生生陷进去一个大坑。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拍了拍手掌,他吃力地抡起狼牙棒,闭着眼睛猛地转了一圈。

    再睁开眼睛时,原本气势汹汹围攻的碎手氏族士兵们一个不剩全都消失无踪。

    面对这个防护能力简直完备得令人发指的家伙,他们只想大吼一声: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但是这群坚韧的战士并没有就此放弃,躲藏在任凡二人发现不到的阴影中,碎手刺杀者们宛若幽灵般一次次从各种刁钻的角度偷袭,然后又一次次地铩羽而归。他们甚至很难干扰这个人类的行动,除非地上有陷阱,否则这个人类甚至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蔑视到让人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有一位碎手部族的勇士被激怒了,不顾一切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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