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小人与外派

    第109章 小人与外派 (第3/3页)

出让土地按甲乙丙丁四级区分:甲级建设用地、乙级工业用地、丙级农业用地、丁级林业用地。

    买了地也只能拥有使用权。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只要缴纳5%的土地买卖税,特区政府发给新的地契,今后能自由买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支付地价70%的土地出让金,方发给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土地证。

    未经政府许可和发给相关证书,任何人擅自或私自占用、乱改土地,轻者罚没坐牢,重则枪毙。

    三个市也做了进一步的详细布置,根据西海湾总体规划的初步方案进行一步步的调整,将污染企业迁往郊区或指定的区域,划定住宅区、商业区、工厂区等。将外国人和本国人的用地都相对的隔分开来,避免他们过于融合、又方便管理。

    畅鹏指示老马那个叫‘房地产’的东东可以开始运作了,但特区的房地产必须全部掌控在政府手中,绝不允许私人介入,暂时冻结房屋买卖,在合适的时候再放松,到时保证你马军武数钱数得手抽筋。

    特区的工商机构则整合各市原有的商业和手工业、作坊等,组织他们自主联合成立公司或工厂,政府下给定单,让他们经营和生产西海湾需要的各种物资。

    西海湾政府在特首的授意下,颁布新劳工条例,将西海湾地区最低人工工资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一倍,每个月每人的最低保障性薪水为2个大洋。

    此令一出,全体劳工和百姓高呼西海湾特区政府万岁、特首万岁!

    1个大洋能购买200多斤大米或一头肥猪,原先一个人工作至少可以保证一家五口的温饱。今时的工资翻了一倍,家人的生活便接近小康了,谁不欢欣鼓舞。

    企业和老板们虽有怨言却也反应不大,市场上的或政府的大批定单弥补了人工费用的增高,只不过单人被剥削的价值降低了一些,但反过来加大了就业率,因为订单和工程做不完,只要你能有一定的资本投入,请的人越多、赚得越多。

    如此,西海湾特区再一次的闹了人慌。

    民国农民有着几千年来形成的土地意识,尽管在外面做工的收入非常高,但农民们仍旧完成土地耕种或是留在家里的老人和妇女保证了田地的耕种,才外出务工。

    再加上西海湾政府严令禁止土地丢荒,否则政府将收回丢荒的土地。

    这一系列的措施,让西海湾的农业与工业生产避免了冲突。

    更多的地主们加入到各级的工商投入中,他们出售土地、拿出现钱、筹集资金,投资工商业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得到实惠的地主们,改变了原有对新政府的看法,也成为了西海湾政府的拥护者。

    特区政府将田地定价为100银元一亩,米金贷款到位的特区政府大量收购土地,以各种模式融资、甚至不惜向洋人银行贷款。

    短时间收回200多万亩田地和林地,政府将它们分配出租给前期到达的难民,因土地产生的矛盾基本转化,特区真的盘活了。

    有田有地有茅屋,能务农可做工,如果能留在特区安家,辛苦干个几年,攒下些钱盖间结实的砖瓦房,一家老少也就安然了,比在老家还强,这逃难倒还逃出个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