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别墅案 (上)
第四百八十三章 别墅案 (上) (第3/3页)
律师和保姆在旁边看不住了,这不行,过分了。B边哭边转头就跑,保姆在别墅门口拦住了B,但是愤怒的B攻击了保姆,保姆摔倒,喊救命。律师急忙跟出去,将B摁倒,B使劲挣扎,并且反击。律师连忙让保姆拿自己口袋的手机,通知物业,大约三分钟后物业保安到达,这才将B控制,三人扭打非常激烈。
两人这才想起了受伤的A,回到别墅,只见A瘫坐沙发,几近昏迷,血流的非常多,律师和保姆不知所措之时,跟随进来的保安看见这一幕,拨打了急救电话。
五分钟后,救护车到达,运走了A,A在上救护车前哀求两人不要报警。两人在客厅商议一会,决定还是报警,不过保安先报了警。三分钟后巡逻车到达,律师才想到C还在楼上,保姆单独上楼去卧室敲门,没人开门,推门门被锁上。保姆下楼从客厅衣帽架上C的外套拿了钥匙,和一名巡警上楼,打开了房间门,发现C已经在床死亡。
刑警队调查,发现了有人可能攀爬过后门的两米五围墙,根据物业监控显示,死者C的前夫在案发前后出现在别墅后门附近。
这是多天之后,七组多日不见,见面后立刻开始的新年第一场会议。
方凌不在,白雪就顶替了方凌的工作,整理了目前掌握的线索和证据。
白雪:“警方认为是熟人作案,从卧室门反锁可以证明,是有人使用钥匙在外反锁。”
白雪:“首先是嫌疑人A,他有杀人动机,死者没有第一继承关系的亲属,死后,她的遗产属于A继承。但是A缺乏杀人条件。死者上楼休息,一直到女朋友B出现,A始终和律师在一起,在受伤之后,虽然有数分钟的单独时间,但是物证组认为一个中刀的人去二楼杀人,一路上不留下任何血迹,他们无法接受。而且从现场A的血迹看,出血量颇大,他没有移动的痕迹。”
白雪:“嫌疑人B,她有杀人动机,她可以在攻击A之前,就偷偷潜入二楼,或者是在午饭期间,潜入别墅,藏身某地。在杀死死者之后,从后门离开。这别墅二楼有楼梯直接到后院,物证组认为后院围墙有被人攀爬过的痕迹。经过测量和试验,虽然围墙高两米五,但内外都有五十到七十公分的垫脚物。但是死者前夫招供,当时他就在后门位置,他当时想找死者借钱,没想到死者当天结婚在别墅内请客,就一直坐在后门位置,到了两点三十分,也就是B进入别墅前两分钟才开车离开。”
左罗道:“等等,物证组认为有攀爬的痕迹?”
“对,是由外朝内,外面垫脚位置对的墙体上方,有类似人体翻越的痕迹。”
苏诚道:“这说不通,看图片,内外垫脚位置不同,有人从外进入别墅,但是却没有从内离开别墅,翻越所留下的痕迹。别墅另外一个出口是大门,从后门到别墅大门,必须经过客厅。而且,假设凶手从后门处翻入,通过楼梯到二楼,杀死了死者,他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走前梯到客厅,客厅三个人在。一个选择是从原路回去。进别墅留了痕迹,出别墅没留痕迹,难道是获得了攀爬经验?”
大家思考一会,左罗道:“继续。”
白雪道:“律师D有作案动机,律师D和死者是朋友,关系不错,去年律师D因为期货亏钱,向死者借了四百万,死者不仅立了借条,而且还有利息,下个月开始还款,还款时间一年半,一共要还五百万。”
“25%?”高利不支持。
“从借贷到还款,时间为三年,不算高利。”白雪道:“律师几乎没有任何作案时间,死者上楼休息后,律师和A在一起讨论细节,A送上救护车后,律师和保姆始终在客厅。至于为什么说几乎,是因为报警之后,警察到现场大约三分多时间内,保姆在大门口和对门邻居,物业保安解释家里的事,而律师单独在客厅,将文书合同等收好,检查是否被鲜血污染。这三分多时间,保姆不太肯定律师动向。”
左罗道:“律师犯罪动机不成立,借条可以继承。杀了死者,他一样要还钱。如果是他动手,他不会承认有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