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刘在石的诉讼

    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刘在石的诉讼 (第3/3页)

告诉她的。

    “我打电话问下。”朴志勋也知道这件事,或者说娱乐圈大部分艺人都知道。

    在娱乐圈,经纪公司、电视台、制作公司等拖欠艺人工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此还曾引发多次罢工事件。

    刘在石在2005年曾与经纪公司STORM ENF签约,但在2010年时,STORM ENF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将原本应发给艺人的演出酬劳转给了债券公司,刘在石和另外一名受害者金勇万历经5年诉讼,还不曾讨回这笔演出费。

    这个月初,首尔地方法院以“演艺活动的所有收入应由所属社获得后再进行结算”为由,再次宣告刘在石和金勇万败诉。

    以前和刘在石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而且刘在石也不曾主动和他说过,不便插手。现在刘在石已经签约.W,自然不能无动于衷。

    回到书房后,首先给刘在石打了电话。

    6亿多韩元的演出费对刘在石来说不算特别多,但明明是自己的演出费,却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讨回,但凡有点坚持的人都不会甘心。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说法,反倒让人觉得荒唐。

    刘在石也曾胜诉,但STORM ENF的债权人太多,以必须是“拥有抵押金权力的全部债权人为对象的确定判决”为由拒绝支付。

    和坚持不破产,一点一点偿还债务的李尚敏完全是两个极端。

    “我知道了。”朴志勋问完之后,便结束和刘在石的通话。

    然后给文慧珠打了一个电话。

    文慧珠曾是沈慧英的高级助理,沈慧英退休前将她提拔为仁川地方监察厅1次长检察官,再往上就是高等检察长,需要资历、机遇和人脉。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便结束通话。

    两人的身份不适合私下见面、甚至聊工作相关的事情,小心为上。

    不到1个小时,朴志勋便接到刘在石打回来的电话。

    “志勋,多谢了!”刘在石第一句话便是道谢。

    事情已经解决,甚至都不需要再提起诉讼。

    终于发现拥有一个好经纪公司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