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团聚》

    第一百六十七章:《团聚》 (第2/3页)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那唐太宗一听,便看出了问题的重大,于是果断派兵,发御林军六万,着殷丞相督兵前去。那丞相领旨出朝,即往教场内点了兵,径往江州进发。晓行夜宿,星落鸟飞,不觉已到江州。殷丞相兵马,俱在北岸下了营寨。星夜令金牌下户唤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对他说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过江而去。天尚未明,就把刘洪衙门围了。刘洪正在梦中,听得火炮一响,金鼓齐鸣,众兵杀进私衙,刘洪措手不及,早被擒住。丞相传下军令,将刘洪一干人犯,绑赴法场,令众军俱在城外安营去了。

    在这个简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殷丞相的用兵技巧,即兵贵神速,还有便是瓮中捉鳖,一个不漏,在极短的时间内打掉了一个地方势力,并以此为教训,将官员调动这个问题予以重视,从此官员将不是在地方上一干干到死,而是确定年限,避免落地生根。这便是为什么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刘洪的原因!

    如今再说一下唐僧的师傅法明和尚,为什么要讲一下他呢,因为在唐僧出生到其十八岁的这一段时间内,是法明和尚将唐僧养大的,与唐僧的身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这还牵涉到唐僧身世的‘铁证!’:三藏道:“你的灾屯,想应天付,却与我相类。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记得我幼年无父母,此间那太子失双亲,惭惶不已!”(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悟空神化引婴儿)

    在这段话中,唐僧自述父曾被水贼伤生,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便出生了,由此得出结论,在那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的大喜之日时,那殷小姐应该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理由是那陈光蕊刚结完婚便走马上任,根本没有几日的逗留。

    乍一看来,的确是费解,各种猜测在掐架,不能有一个圆满的解释。首先是在前文中说过那殷小姐没有可能接触过外人,即使是有外人,也没有必要再以抛绣球招亲的方式掩人耳目,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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