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兽之王

    百兽之王 (第2/3页)

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地不停地摇晃,远处的河水也像开了锅似的冒着泡泡,斗得正酣的犀牛和鳄鱼也停战了,那些围观者也惊得四处乱窜。

    我赶紧趴下。其他同类也学我趴到地上一动不动。幸好我读书读得多,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两千多年,板块漂移应该就发生在这个时候。外星人的母船将逐步远离,成为人类口中的月亮。地球的唯一陆地盘古大陆会四分五裂,地球的地轴也会被外星人的巨大母船拉斜。

    随着地轴的改变,地球气候将发生剧变,我脚下的大草原将来会成为沙漠,我旁边的这些同类将面临没有食物的困境。我得和它们讲明,让它们寻找可以生存下去的地方。

    我如果做了这件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或许可以感动“神”,把送我回到21世纪吧。

    于是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身边的同类,然后安慰大家,说:“别怕,地震只是暂时的,我们脚下的非洲大陆是不会漂移的。”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动物竟然能接受我几千年以后的理论,它们一点都不怀疑我,它们的想象力真令我惊叹。它们绝对相信,几千年以后,那个叫‘人’的兽类统治了地球,还发明了电脑、手机……

    我的同类用最纯洁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纯洁的眼神只有三岁以内的小孩子才会有。它们静静地听我讲几千年后人类的故事,不停地点头认可,令我十分感动。

    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指引它们,也许这就是我穿越时空的使命。在当前的环境中,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王者的权杖!我顺理成章的成了它们的王!我通过观测天象,主要是看北极星,再结合记忆中的非洲地理地貌,最终带领我的同类来到了非洲食物最丰盛的地方。

    半路上,我们只吃高处的食物,把低处的食物留给了低个子的其他族类的素食动物。有些我的同类接受了我的佛教理论,主动献身让狮子等肉食动物吃掉,以延续猛兽的族群。

    一路上所有的野兽都感激我们,大部分都追随着我们,一边听我讲几千年以后人类有趣的故事,一边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食草的动物互相谦让着食物,食肉的动物也用更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饿意尽量少吃。

    后来天地稳定之后,兽类一致评选我族为新一轮的百兽之王,因为我是我族的王,所以我就是王中王。神赐给我族一个新的名字:麒麟。以前我们的名字叫“四不像”,那是由于我们是鹿头、鳞身、牛蹄、马尾。

    后来,我族发现高处的食物比低处的食物要好吃,于是养成了习惯,只吃高处的食物,慢慢地我族的腿和脖子向越来越长的方向进化。于是人类称我们为“长颈鹿”。

    麒麟两个字都是“鹿”字旁,说明麒麟是被人类神化的长颈鹿,“麒”是象形字,“其”是长颈鹿的正面简笔画的样子,“麟”字就是说长颈鹿身上鳞片状大斑点的身体特征。人类记录麒麟是祥瑞之兽,不是凶猛之兽,长颈鹿当然不是猛兽,而且众兽见了麒麟都得抬头看,所以俯视众兽的长颈鹿就是人类神话中的百兽之王麒麟。

    明朝时,郑和下西洋,从非洲肯尼亚带回长颈鹿,永乐皇帝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当时从官方到民间都一致认为长颈鹿就是祥瑞之兽“麒麟”。中国有大量的石头麒麟和狮子的雕像,那就是人类在记录和传承对上古非洲的回忆。

    我最后穿越回来了吗?当然!不然怎么讲上面的故事呢?

    由于进化太快,长颈鹿的发声系统没有跟上进化的速度,导致后来的长颈鹿发出的声音是低频音波,低于人耳所能达到的听力范围,所以人类以为长颈鹿是哑巴呢。当人类在长颈鹿面前谈百兽之王是老虎时,长颈鹿会发出噗嗤的声音嘲笑人类,意思是说此人纯属放屁。长颈鹿为什么会听懂人类的语言,那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类穿越回去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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