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

    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 (第2/3页)

诸位看官自然是没必要听得懂的了。

    骂过之后,正事儿还是要办的,邓长春训斥道:“到底是什么案由被告了?谁起诉的?给我说清楚!”

    “是是是。”秘书连忙反应过来,“是‘黔贵L干妈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标侵权。”

    “乱弹琴!我们的商标是成功注册下来、还早就在先使用了的,凭什么告我们侵权?字眼图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邓长春还充内行,作指点江山状藐视了一句,然后又想了想,才不情不愿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夹,挑出一张来,吩咐秘书找律师。

    邓长春的公司,平时连专人的法律顾问都没有,所以请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不讲究,就图个快,从本地的大律所‘泽达事务所’找了个要价便宜的年轻律师——他前几年开始做这笔仿冒生意的时候,还忍痛花过一小笔咨询费,请对方律所咨询过怎么操作,所以还算是有“良好的合作历史”。

    两小时后,律师就匆匆赶到了他的公司。

    说是“年轻律师”,其实也是三十四五岁的了。

    那人一进门,就跟邓长春寒暄起来:“邓总,幸会,鄙人李义风,如果您决定和我所合作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我负责了,以后还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气,要李律师多多关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邓长春也不摆架子,拿烟对着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沙发晃了一下,示意李义风自便。

    因为连正规的法院传票都还没来、只是靠区法院立案庭里有平时打点过的熟人通风报信,所以邓长春和秘书小贺也提供不了多详尽的资料,只能是一问一答地口述。

    “对方是什么事务所代理的?”李义风先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他连原告是谁都还没问,就直接问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来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内人都知道这是该有的职业病。

    因为原告企业的名字,律师不一定听过,也不能最快评估出对方的能量。但圈内有名的大律所,律师们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务所很牛逼,那也能间接证明原告很有实力。

    另一方面,虽说案子的胜败理论上是看双方谁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赢,那这个世界还要律师干什么?名律师还凭什么收那么贵的费用?

    再退一万步讲,名律所名律师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师BUFF还是肯定赢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除非是原告太有钱,明知律师和他说了案子必输,还花重金强请。)

    秘书小贺果然不专业,刚才的关注点与李义风明显不同,一开始都没关心对方的代理人。此刻被问到,连忙回去翻刚才打电话时随手记的便笺,说道:“呃……这个……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对?对方没有代理律师事务所……”

    李义风不由得对对方的业余程度一阵鄙夷:“怎么可能?难道是原告本人来自诉的?”

    小贺更急了,支吾着说:“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对方是一个大学挂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说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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