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这算什么套路

    第75章 这算什么套路 (第3/3页)

至少,他借此知道了另一条线上对付他的,都是哪些人。

    “哼,就这段数还想跟我玩爆料?现在你自己都暴露了,一个跟踪偷拍狂的名声,就够你从传媒圈滚蛋了。”冯见雄看完后,冷笑着在心里嘲讽了那个卫士郎一句。

    不过,冯见雄并不急着立刻拿这些家伙杀鸡儆猴——顺序不能乱,用这份素材的网站和杂志必须先被告倒,盖棺定论之后再吊打这个偷拍者,才能对其名声形成足够的毁灭。

    否则,万一公众认为他拍的内容是真的,曝光的事情也是真的,只是“取证手段不道德”,那么公众对这家伙的反感度终究不会太高。

    毕竟公众都爱看八卦,只要八卦够真。后世那些大狗崽卓某某等人,不也活得挺滋润么。

    能让公众都彻底抛弃某个狗崽的事由,必须是“捏造事实,欺骗人民”。

    冯见雄把材料收好,当然他也没立刻就完全相信史队搜集来的东西,还不忘问了身边的马和纱一句:

    “纱纱,你记得当初跟陈导拍《舌尖》的时候,剧组里有一个叫卫士郎的剧务人员么?在LZ下榻的时候,他是不是跟你和慧姐住在酒店的同一层楼?”

    马和纱稍微想了想,就肯定道:“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怎么,难道就是他偷拍的么?没想到居然是这么猥琐的家伙!”

    “那就应该没错了”冯见雄点点头,算是做完了确认。

    他看了看表,吩咐道:“那咱在京城这边的事情就算先放一放吧。你立刻帮咱买明天一早飞去武昌的机票。我们赶回武昌开个庭先,这边估计还要一周多才能首次开庭。”

    “好的,我这就去买。”

    ……

    第二天一早,冯见雄和马和纱就再次双飞回了武昌。

    这阵子做空中飞人也是做得够了,天南海北到处跑。

    在武昌休息了一天,又次日便是“松鼠果业及马和纱诉优品铺子品牌/肖像侵权案”的开庭日(当然法理上这是两个案子,只是集中在短时间内开庭)。

    冯见雄对于打赢这种官司,还是有把握的。

    毕竟道理本来就站在他这边,“优品铺子”拿了马和纱的出镜剧照片段,以及一些“松鼠果业”有独占性商业权利的宣传资料,来为它们自己家的切糕打广告、蹭热度,那都是实打实有证据的事情。

    所以,差别只在于这种事情的情节轻重判定尺度、以及最后胜诉了能赔多少钱的问题。

    对于胜诉本身,冯见雄是没有疑问的。连马和纱这种半法盲都知道自己稳赢。

    即使在客场作战、优品铺子是武昌的地头蛇,也改变不了什么。

    然而,到了开庭的时候,冯见雄依然对事实认定部分的超顺利进展,感到了深深的震惊。

    “这帮家伙什么意思?这是完全放弃抵抗了?按照这个节奏,事实认定部分的庭审程序,连半次开庭的时间都用不光吧。”

    优品铺子的应诉人员,居然选择了“冯见雄说什么他们就承认什么”的态度,这实在太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