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哥的名声不值钱?

    第77章 哥的名声不值钱? (第2/3页)

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失费”问题,审判实践中几乎没见过谁被赔超过5000块的精神损失。

    最极端的例子,是02~03年的时候,国内有一起著名的破天荒“天价”精神损失费赔偿案,还因为赔偿数额巨大上了央视的《今日说法》了(当时还是萨贝宁主持的节目)。

    案子本身是个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被医生误诊为阴J癌,白白挨了一刀剁屌,结果最后一直上诉到省高院,破格给他赔了6万块,号称华夏最高精神损失费。(当然伤残和医疗费用的赔偿是额外算的,这6万块只是纯精神损失费。)

    被白剁屌导致的尊严损失,也只值6万块,可见普通人的脸有多不值钱。

    ……

    陈德炳是鄂中大状,他的辩术当然还是颇上台面的。

    上面这番赤裸裸的观点,被他包装一番之后,自然显得非常李菊福。

    他旁征博引言之凿凿,无非是两个意思:

    马和纱这个被作为宣传素材的当事人,已经被网民认为是为了博出位而人尽可夫的家伙,所以拿她继续宣传已经没什么商业价值了,优品铺子也没有从这里面得到多少后续利益。

    《舌尖上的华夏》这部片子的公信力,也会很快遭到摧毁性的质疑。因为它的投资人是个靠钱制造机会玩弄女性的人渣,这种人渣肯定也会往片子里加塞很多植入式软广。因此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因为这部纪录片而认识到的品牌,都不会再有多少正面宣传力。

    另外,他说的每一句话还都颇有数据支持:主要是“优品铺子”在侵权前后的销量增幅对比。

    从数据上来看,侵权混淆之后,对优品铺子的销量增加确实没那么突兀和明显——但事实上,广告界的营销宣传,本来就是有一定的滞后性的。只是因为眼下恰好赶上了冯见雄和马和纱都臭了这个节骨眼,所以这种滞后性可以随便被恶意解释。

    至于“松鼠果业”12月份里的持续销量下滑,陈德炳也能顺理成章往“贵公司本身面临公关危机,品牌臭了,所以没人买,无法证明是因为我们的侵权引流了消费者”这个解释上靠。

    “优品铺子”的老板柳洋在一边旁听,脸色也逐渐从一开始的沉闷,变得渐渐松懈傲慢起来。

    当初刚刚接受陈大状的“放弃前沿抵抗,诱敌深入”战略时,他还有点心虚呢。

    后来,还是陈德炳表示“如果事实认定部分不作抗辩、直接承认。律所方面可以少做这部分的调查工作和辩论准备,也能少收几个点的律师费”,他柳洋才彻底认下的。

    他也知道,侵权事实部分翻不起浪来,多花律师费也就纠缠一下,不能改变结果,能省钱就省钱吧。

    现在看来,这都是对的。

    调解间隙,陈德炳见缝插针抓住机会给雇主解释:“柳总,我的计谋如何?这种官司,就该在前期先摆出一副诚恳认错的样子,这样法官对我们也会有好印象,在后续的金额调解中会更加倾向于我们的立场。

    同时,这种案子是被社会公众关注的,原告方目前就是风口浪尖上的名人。咱应诉的时候,不能只考虑司法成本,也要考虑社会舆论反应。如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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