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猖狂
第97章 猖狂 (第3/3页)
说:“世上就是有你们这种炒作下三路然后被404的疯狗,所以被和谐的大V们才被人误会!哥是因为涉某些高大上的东西才被和谐的!跟你们这些小黄文贱狗不一样!”
不过,虽然冯见雄不知道陈杰的这些案底,但是在场上两人唇枪舌剑交锋了一会儿之后,冯见雄仅仅凭经验都能推算出陈杰是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他很快就堤防了对方可能的恶心手段。
陈杰看冯见雄根本不中招,反击还这么犀利,他也只能再次立刻调整战术,布置了第二轮的进攻,把他原先没把握的论点继续拿出来挣扎一番:
“好,就算我们承认银行的得利和消费者的受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得利这件事本身也没有原罪——那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好了,就谈消费者这个群体内部的利弊。
众所周知,你们刚才也提了,消费者在信用卡制度中的主要得利,是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还必须是理性的人——靠着信用卡得到了资金链压力的缓解,是不是?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但是不全面——消费者得到的利主要是这一方面,但还有很多补充。”冯见雄回答得既干脆又谨慎。
“反正总归是经济方面得到的利。”陈杰语速飞快地再次越俎代庖,耍流氓地帮冯见雄曲解总结了一下,然后也不给冯见雄开口的机会,直接一个转折,“但是我要说的是,消费者因为信用卡消费泛滥受到的弊,可远远不是钱可以衡量的——
众所周知,根据去年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的刑事司法领域,信用卡诈骗犯罪有数万起,已经是国内进入刑事审判最多的犯罪类别了;在民事司法领域,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判处案件800多万件,也有半数以上是信用卡纠纷案。
一个信用卡,导致一国国民的经济犯罪、乃至需要上升到动用司法审判资源解决的民事纠纷数量,居然占到这个国家的一半以上,这个制度对社会秩序、国家司法的伤害难道还不够大吗?是不是可以认为,冯同学你认为只有金钱可以衡量的弊才是弊,那些不能算钱的弊就不是弊了?
这些案子花掉的司法资源,是不是只要算所占用的相关法律行业从业者劳动时间薪酬就能等同了?是不是只要这部分钱比信用卡消费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正面拉动少,你就认为是利大于弊了?
这是拜金主义!而我认为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只要一个行为模式,导致一个国家的刑事、民事司法纠纷暴涨,甚至占到了该国违法行为的最主流,那么哪怕这种模式带来再多的金钱利益,也是弊大于利!”
幸亏比赛不需要给提问评委设时间限制,而只需要限辩手的回答时间。不然陈杰这番话还真不一定有机会说完。
他刚刚说完,就忍不住傲然看了一下央视的镜头,似乎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发光。
“哼,老子又为民请命了一番。这种话要是播出去,还是打的最近风头正劲的冯见雄的脸,咱还不又得被人当成一次‘公知良心’,那些跟任大炮唱反调唱衰房价的评论员,说不定都不如我涨粉涨得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