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我是为了自由

    第186章 我是为了自由 (第2/3页)



    ……

    “MR.冯,很高兴认识你。我在美国也早就对你有所耳闻了。”

    当冯见雄和虞美琴,被女秘书引入会客室的时候,亨利.普洛夫就强忍着内心的恶心,佯笑着站起身迎上去,跟冯见雄谈笑风生。

    “普洛夫先生百忙之中抽空,鄙人也深感荣幸。”冯见雄满脸堆笑跟对方握了一下手。

    “不知有何见教?”亨利.普洛夫也不想多废话。稍微客套了几句之后,就直奔主题,反正在中国人眼里,所有美国人都是很直接的,没什么好五十步笑百步了。

    “普洛夫先生这么爽快,那我也就直说来意了——您可能不关心华夏的知识产权法律圈子,所以这个案子你肯定没听说过,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去年10月份,鄙人的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反诉苹果公司侵犯消费者物权支配权的案件。

    这起案子目前一审在华夏江南省的金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败诉了,不过我会在两周内上诉至江南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嗯,说句题外话,我们华夏的诉讼法体系,跟你们美国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我们是两审终审制,所以省级法院的二审就相当于你们这边闹到州上诉法院。

    不过,贵国的州上诉法院在具体执行审判工作时是不接受联邦法院系统的解释和指示,但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我们的省高院在遇到法理分歧需要解释时,会直接请示最高法院出具回函——而我现在这个案子,有充分的把握在二审中争取到最高院的解释回函……”

    冯见雄先解释了一番体制的差异,随后把冗长的案情和盘托出。

    一开始,亨利.普洛夫还保持了基本的礼貌和耐心,但是只听完前两分钟他就有些不耐烦。

    幸好,冯见雄对节奏把握得不错,察言观色的能力也可以,他恰到好处地插叙了一段对苹果公司的法理博弈,把对方的注意力重新拉了回来。

    “居然在中国,也有人针对苹果公司的IOS垄断问题展开挖掘?还找到了‘侵犯用户对硬件财产权的支配’这个法理学高度?妙啊!”

    亨利.普洛夫一下子就代入了进去。

    事实上,对苹果公司霸道行径的狙击,EFF基金会早就有在串联,也进行过一些反扑。

    但是,都没上升到足够有力的反证高度,属于零敲碎打。

    至于EFF基金会为什么会对苹果公司不依不饶,外人固然是不得而知了。这里面谷歌的人有没有下血本,又或者是基金会本身代表的知识产权绿世界利益,是否被苹果伤害了……那都无法揣测的。

    不过毫无疑问,EFF基金会是不希望通过“闭环的系统”这种模式来实现反盗版的。

    因为闭环系统这种做法,往大了说,或者往正面说,叫“减少了系统风险的复杂度”,但反面来说,也造成了“用户选择的不自由”。

    站在基金会和律师界的角度,要拼命鼓吹的当然是“不自由”。

    这句话是没问题的。

    但,也是与律师界的利益相符合的。

    如果,都靠“闭关锁国”解决盗版问题,那知识产权官司起码少掉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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