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第2/3页)

系声望有好处的建议,希望您老听听,绝对不是要干涉审判。”冯见雄连忙加快语速,趁着对方把自己赶出去之前,把干货喷完。

    “少给我花言巧语!”老人把修剪刀晃了一下,不过倒没有立刻喊保镖把人推出去。

    这已经是给了冯见雄开口的机会了。

    只要他别提到具体案情。

    冯见雄知道机会难得,立刻迂回直戳对方的痛处:

    “院长,前年王法官的‘彭Y案’出来的时候,恶劣影响您是知道的。最后闹到全国瞩目、还不是您亲自在两-会上面对央媒记者善后?虽然只是一个市中院的普通法官判错的案子,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明明白白写着,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并不是领导关系。

    可是,人民会知道吗,出了事儿,还不是上级法院也要受牵连?”

    根据国内的法律,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直接的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就是可以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直接指挥。

    但是法院系统中,各级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力的,一个院里最高的决定权就在审判委员会里。(注意,法律上来说,法院系统就是审判委员会责任制,而不是院长说了算。但实际操作中么……有些院长比较强势的法院里,审判委员会就等于院长了,当然这个不能说。)

    因此,严格来说,一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判错了案子,最多就是拿到省高院二审的时候改判。但省高院不该为下面的市中院的错背锅。

    可惜,既然现实有那么多数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媒体追责时盯着省高院问,也是没办法的。

    龚院长当年可是深切知道这里面的苦楚。

    所以冯见雄一提起,就勾动了他内心“本省司法系统再也不能在社会舆论聚焦的案子上出事了”这根弦。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人深吸了一口气,质问道。

    冯见雄趁机把自己的计划彻底和盘托出:“我不想对案情有任何说法。我只想陈述:这个案子很复杂,因为《物权法》立法两年以来,关于‘动产物权绝对权、支配权’对‘债权相对权、请求权’的对抗,其法益位阶的认定,此前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是前未有过的。

    《物权法》对物权绝对权的明确,至今为止绝大多数只在房地产领域被广泛使用。动产领域,最多也就是车船之类要登记注册的财产。至于电子产品和其他非登记类动产,甚至是其与知识产权的冲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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