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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说,曾将哪个不可一世人人嫉妒又羡慕天赋绝伦的王十一,再也提不起笔了。

    天才到庸才,不过一瞬间。

    “本来还想找你做我的笔替,还想着给你一大笔钱——看来现在没用了你,不如,来我梨园扫地吧。”王七再次见到王十一道。

    王十一比以前更加沉默,想一滩死水,在里梨园里被人呼来喝去,被人用最恶毒的言语侮辱讽刺。

    王十一无动于衷,他活着,仿佛死了。

    繁华护着他的十一,就算他傻了,也是他的十一,他们曾经是知己啊。

    有人敢侮辱王十一一句,繁华便让那个人混不下去,时间一长得了个善妒的名头,要不是青衣演得好,早被开除了。

    即便如此,繁华还是固执护着王十一。

    “十一,你跟我说说话,我想听你的声音。”

    “十一,一年了,整整一年,你还知道我是谁?”

    “十一,我皱纹多了一条,你看看你,真让人羡慕,还是那么……英俊。”

    “十一,我嗓子不行了,班主要开除我,十一,十一……”

    “十一,我要嫁人了,那人是王七……”看着如同木头人的王十一,繁华沉默很久,将定情信物从手上褪下来,“这个,还你。”

    时间和沉默消耗繁华最后的柔情,王七在王十一傻了的时候,趁虚而入,一直帮助繁华,并且承诺绝唱的青衣只有他繁华一人!

    繁华多喜欢这戏文,可以说仿佛融入了生命,在失去和王十一的共同语言后,她和王七关于绝唱的默契渐渐上升。

    “我真的喜欢绝唱,阿七,你如何写出来的?”繁华看王七的眼神从平淡到带着崇拜。

    王十一默默站在墙角看着,像这过往的几年一样,快要融进黑暗里,他的眼神闪过疼痛。

    那日,红妆高挂,面若桃花。

    那日,火光冲天,照亮了天。

    沉默傻了五年的王十一不在迟钝,他点燃了新房,如同王七那夜一样,手很稳,决然狠毒。

    而繁华一觉醒来,便丢了所有……

    繁华快死了才从一个老花旦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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