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谷歌?】

    328【谷歌?】 (第2/3页)

留了公司邮箱,估计有人看到帖子就来卖技术了。”

    宋维扬问:“你跟对方联系没有?”

    丁明说:“发邮件了,对方还没回复。”

    宋维扬说:“继续保持联络,把签证办好,准备去美国一趟吧。”

    “好的,有消息了再给你电话。”丁明道。

    宋维扬心想:难道这是蝴蝶效应?若是谷歌的创始人把核心技术卖了,谷歌还能做大吗?或者说,谷歌这家公司还会成立吗?

    其实,真不是啥蝴蝶效应。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在1997年底就把搜索引擎开发出来了,但名字不叫谷歌,叫做BackRub(谷歌前身)。

    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是真牛,丁明手下的研发小组,七八个人做了大半年,终于把“智能搜素引擎”搞出来,还不怎么好用。而人家只有两个人,利用空闲时间,三个月不到就做出BackRub搜索引擎,同时还研发出非完整版的pagerank算法。

    做出搜索引擎、研发出pagerank算法之后,两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开公司,而是想把技术授权出去。由于没有公司愿意合作,他们决定直接卖掉,要价才160万美元。

    居然还是没人肯买!

    那就只好自己开公司了,于是就有了后来的谷歌。

    未来谷歌的三号员工斯科特·哈桑,此时是拉里和谢尔盖的朋友,他正在帮着两人卖搜索引擎,还找到了Excite(美国主流搜索引擎之一)的CEO乔治·贝尔。

    乔治·贝尔用自家的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Internet”,搜出来一堆乱七八糟的结果。再用BackRub(未来的谷歌)搜索,搜出一堆非常合理的内容,可见谷歌还是更好用的。

    但乔治·贝尔很不高兴,说道:“我们不想要你们的搜索引擎,不想要人们很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我们希望人们留在我们的网站。”

    是的,谷歌搜索引擎太好用了,所以我们坚决不用!

    听起来似乎很滑稽可笑,但这是1997年主流的商业互联网理念:门户网站是根本,有访问量才有钱赚,才能融资上市再融资。如果网民能够轻易搜索到内容,那还拿门户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