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二 旌旗十万斩阎罗(18)
五三二 旌旗十万斩阎罗(18) (第3/3页)
宴。
谁知道皇太子这边只有“鸿门”没有“宴”,也亏得有王之心的提前预警,让他有了心理准备。
虽然有了这样的准备,但走到了案几前面,朱国弼还是有些胆怯。自家的家产到底有多少,他并非不知道,但是全都写下来么?若是皇太子按图索骥,岂不是一窝端了?
不过皇太子终究是一国储君,总不会做出这等明火执仗的事来吧。
“尔等当好生写全喽,切莫做出欺君罔上的事来。”王之心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圈子里,对几个跟朱国弼一起服软的贵戚说着。旋即又看了一眼那些呆呆站在原地,只是哭喊不肯动弹的贵戚。
朱慈烺朝王之心招了招手。
王之心快步上前,附耳过去。
“魏国公站在那边,其他人势必是不会动的。”朱慈烺低声道:“宣布他的罪状吧。”
王之心躬了躬身,从自己捧来的簿册上取过一本。
封面的左下角上写了“魏国”两字,翻开之后却是魏国公全族触犯国法的记录。
其中证据最为详实的并非欺男霸女——以徐家的家势,也的确无须做这种事——而是高利借贷,盘剥小民。
正是这回的江南之行,让朱慈烺发现了另一个自己长久以来的误区。
因为历史课本的教育,朱慈烺相信土地兼并以及地主将搜刮来的银两再次投入土地,这才是明朝未能发育出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真的切入这个社会之后,他却发现土地兼并的问题只是国家财政受到损失,百姓其实是获利的——否则也就没人肯诡寄别人名下了。正是因为朝廷正税、赋役的压力比投名诡寄要重太多,才造成了这种非法兼并。
真正影响社会生产发展的却是高利贷。
明朝并没有专门的放贷机构,至于传说中的票号,那是顾炎武和傅山为了反清筹款才发明出来的商业模式。
目前放贷多是声誉显著的大商户和大家族,他们将获取的利润投入贷款市场,以高息收回,本身没有进行生产工具的改造,对生产力没有推动,同时又剥削了其借贷者的再生产能力。
《大明律》规定民间放贷利息不过三分,同时是不论年月,只能一本一利,利息不能计入本金再取利息。而后来富家借贷,多取复利,所谓“利滚利”者。再后来朝廷为了禁止这种复利盘削,规定“不拘年月,利息不得逾本金之半”,但这种缺乏金融控制力的法例显然没能发挥作用。
若有人按照月息三分,也就是百分之三的利率放贷,已经是悲天悯人的大善人了。绝大多数高利贷者都超过了“三分”这个限度,苏州甚至出现过两石本金,而月息就取了一石的超高利率。
而明朝高利贷的普及程度之广,却是从官员到百姓无有不涉及的。这次所有被东厂查出触犯国法的勋戚,无一不在这高利盘削问题上犯有重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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