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六章 定风波

    第二七六章 定风波 (第3/3页)

现在的他来说,还真就是“雁渡寒潭,雁过而潭不留影;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一般的存在,尽管这话用来形容他,似乎有点那么装13。

    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前辈,我忽然有点兴致,想写个小东西,送给你。”方天微笑着对沙迦说道。

    “哦?”如果说方天是“有点兴致”,那听到方天这话,沙迦就是大起兴致了。

    “纸笔伺候!”方天发挥出大老爷般的做派。

    皮埃尔老管家说过以后方天要动笔一定要找他的,但是现在这位可怜的老人家正在那边的广场中和一堆堆的“声讨书”作战呢,估计忙得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

    沙迦毫不在意被使唤,乖乖地把笔和纸给凌空摄来——其实它们就在两三步远外,然后不远不近恰恰好地摆放在方天面前。

    于是方天就拿笔开写了:

    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这首词是宋朝一个叫做苏东坡的人所作,表达了一种极其鲜明的人生态度,历来为许多地球人所激赏——嗯,是地球人,而不止是中国人。

    苏东坡曾经说过一句话:“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这首词也和他的这句话一样,在下到贩夫走卒,上到豪强巨富中,都有着很广泛的喜欢者。

    方天此时写下的,当然不是这首词的原版,而是适合这个世界语韵节律的改版。

    对于他这种能在一个小时内凑出七律平水三十韵的人来说——尽管那种速度下出产的东西连狗都会鄙视,做出这种程度的改编,实在算不上是什么事,甚至连思考都不用,可以直接顺着语感来的。

    “前辈,喏,给你了。”方天将写好的纸递给沙迦。

    沙迦却早已经斯巴达了,木然地接过了纸,又木然地呆愣了好一会儿,才眼冒精光地道:“小友,如果是这样的东西,你拿出一张来,就可以顶替掉一顿百味奇珍的。”

    “这种东西啊……凡人级的,精英级的,天才级的,神人级的,我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方天说得甚是悠闲写意。

    凡人级的?

    精英级的?

    天才级的?

    还有……神……神人级的?

    沙迦听得眼中精光越来越亮,快要达到一个小太阳的层次了,然后,就在这个小太阳熊熊燃烧的时候,就在他的心也快要随着这个小太阳一起爆炸的时候,他听到面前的这个小子说道:“可是,我为什么要把它们拿出来呢?”

    该死的土著,叫你昨天晚上下狠刀子宰我!你且慢慢地后悔去吧!

    方天仰头四十五度角看着天空——哦,只是屋顶,良久,才低下头来,对沙迦道:“前辈,此时风景甚好,我们且谈风月,莫论那些无聊事物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