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太贵了
第二一四章 太贵了 (第3/3页)
什么。头一年,我做过跑堂,去码头扛过米袋……都做不长。不是我吃不得苦。实在是,这里的小混混们最会敲诈外地人。尤其是我这种单枪匹马,又没有背景的。常常是工钱才到手,他们就象闻到了钱味儿一样,讨要所谓的保护费来了。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我在城北的一个义庄做背尸人。就是这样,那群混混还跟蚂蟥一样的追了过来。”
沈云甚是意外:“这些怎么不见你在信里提及过?”每次的信,洪天宝都是写仙都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好玩的,哪儿的庙会如何热闹。他读了信,还以为洪天宝在仙都是海阔天宝,逍遥快活呢。不想,却是吃尽了苦头。
洪天宝抹了一把脸,笑道:“出门在外,哪个写信不是报喜不报忧的?当初是我自己跳手跳脚要来仙都游学的。更何况,就算写了,又有何用?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水解不了近渴。那时我是想,只要还走得动路,就绝不向家里,还有你们求援。”
其实,最主要的是,求援也没有用。他家里的那点家财,在省城,是富户,但到了仙都,就算是家财全给了他,也撑不了三年;至于沈云和陈龙,还有扶子兴他们,更是帮不上什么忙。
沈云明白他的意思,关切的问道:“你没有亮出你的初级武者身份吗?”那些混混再横,碰到有功名在身的,至少也要收敛一二吧?
不想,洪天宝不以为然的摇头嗤笑:“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带着三千两银子就来了。到了之后,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自以为是。仙都,仙官大人都比比皆是,我一个初级武者算得了什么呀?”
顿了顿,又道,“现在想来,当时吃的苦都没有白吃。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哪里会去当什么背尸人?如果不是指着那几个工钱去换杂面馒头吃,明知双手难敌四拳,我怎么可能跟那些闻着钱味儿寻过来的混混打起来?不打起来的话,我也不会被他们揍得半死,给扔郊外的老林子里去了。结果,否极泰来,那晚,我迷迷糊糊的,竟然听到了一桩秘事。没几天就因此而发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