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海雪盐的利益(抱歉!)

    第一百零九章 海雪盐的利益(抱歉!) (第2/3页)

现代,利益的雨露均沾才是最好的发展模式。

    现代人依法向国家纳税,而国家则有义务根据法律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利益分割。

    从古至今没有人能够独享过利益。

    古代也是如此,如果李牧不向最大的保护者,分享海雪盐带来的利益,很明显海雪盐的发展,将是一条坎坷的道路。

    虽然唐朝初年民间制造贩卖食盐,是大唐律法允许的,但是在封建社会制度里,皇帝想要增加一条律法,只需要拍一下脑袋就可以。

    李牧很明白皇帝在古代的权势是怎样的,尤其是在一个朝代初建的时期,皇帝的权利是达到顶峰的。

    虽然中国古代皇帝****时期,也只有清朝才是,汉人朝代的皇帝,往往会有很多的机构阻碍皇帝肆意妄为的行为。

    比如唐朝的三省六部,就是一个肘制皇帝权利的朝廷机构。

    三省六部的存在,除了是辅佐皇帝管理国家以外,还有就是在权利上,达到肘制皇帝的目的。

    这种制度是好的,但是李牧发现,凡是每个朝代初期,这种制度往往都是最薄弱的时期。

    因为那个时候的皇帝,不是英明神武,就是马上的皇帝,通过打仗得来的皇位,那个时期皇帝的威势,是不允许任何机构和人阻碍他的。

    敢于阻碍那个时期皇帝的人,可以说都没有很好的下场。

    纵观历史李二算得上是一个非常仁厚的明君了,及时这样的明君,李牧相信他也有不按照大唐律法办事的时候。

    为了避免这一种情况发生,李牧才会准备两分奏章,一份交给朝廷,也就是三省六部,还有一份就是交给李二的。

    两份奏章,可以说是将大唐两个最大的权利集团,拉近了他的阵营中来。

    一个朝廷,一个皇家。

    李牧打算将海雪盐的利益,分成四份,一份是老早就和卫大用商量好的,就是海雪盐其中一成的利益,将是泉州府的赋税。

    也就是说海雪盐在李牧的手里,还剩下九成的利益了,他必须考虑如何用这九成利益中的一部分,为他从朝廷或者李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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