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倭国的管理问题

    第一百二十九章 倭国的管理问题 (第2/3页)

    当第一批倭国人口,在泉州水师的看管下,到达王都飞鸟京附近的时候,得到消息的李牧下达了筑城的命令。

    随着命令下达,接下来66续续到达的倭国人口,同样加入了围绕王都飞鸟京,建造八座附属城的建设中去。

    在倭国建城无须像大唐那样,不用一开始就使用砖石堆砌,建造高大具有很强防御力的城池。

    完全可以事先用土坯进行垒砌,打造一个土质的临时城墙,达到圈定的作用就可以了,然后在慢慢的建造真正的砖石城墙。

    用土胚圈好一个临时城墙,方便泉州水师用城墙画出范围方面管理,就可以在城墙里建造临时住房了。

    在城墙中建造的住房,可不是倭国以前的那种独门独院的木质房屋,而是木质的大通铺。

    一个房间可以供很多人入住的大通铺。

    因为李牧要对倭国人口进行分离,当城墙和里面的住房都建设完毕后,李牧下大了对倭国人口分离的政令。

    “樱花女天皇与摄政王令,为了方便管理倭国百姓,为了倭国百姓更加健康的成长,倭国樱花女天皇向天照大神祈福,征得摄政王的同意,对倭国百姓进行分开居住管理制度,即男人和女人分开,小孩和大人分开,分开后的倭国百姓,分别居住在除王都以外,八大附庸城中方便管理。”

    这就是李牧的分化管理,将倭国全部的百姓进行分化管理,不让男人和女人进行接触。

    王都周围的八个附庸城池,分为两个男性居住城池,派重兵把守,凡是倭国达到十三岁以上的倭国男性都要居住在这里。

    两个女性城池,凡是倭国达到十六岁的倭国女性会居住在这里,当然了能够居住到这里的,必须是相貌中等往上的,才有资格居住在这两座城池中。

    还有两座城池是用来居住倭国未成年的孩子的,在李牧的命令里,即使是未成年的孩子,也要进行性别分开居住。

    即一个城池居住男孩儿,一个城池居住女孩儿。直到这两个城池的孩子,达到年龄后,男的会直接搬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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