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嫁衣神功初现形

    491、嫁衣神功初现形 (第2/3页)

呢,她也多次发言给大家普及些法律知识,但说到底,中国法律体系在很多方面都是模棱两可的,特别是涉及到体育范畴的民法甚至都没有正式的法律,一直都是用的什么通则,好多参会人员听得恍然大悟,怪不得新闻里面经常说法律不完善,白浩南倒是有些诡笑。

    但气氛确实是很好的,关于收费的事情最后拿出了一个有点特色的共同认可方案。

    主骨架居然是查尔斯提出来的,好多人提出了修改意见,伊莎被公认为功劳最大。

    那就是所有孩子来参加培训呢,可以做两次评估,第一次是刚来的时候初评,适不适合运动踢球,这个很容易就能做出来,前几次体验是免费的,有兴趣再继续参加培训就要评估以后收费了,标价参照市面上略贵点,也就是一个小时一百多,各地可以上下浮动调整,最高不能超过两百,这个价位已经很咂舌了,主要是为了标榜自己比较高端的定位。

    但是伊莎随手就设计了一套极为复杂的优惠打折,也就是连来多少天打折,一次交多少有优惠,介绍朋友来返券,诸如此类其实都是她在网店销售中用得滚瓜烂熟的套路,把价格实际上控制在六十到八十左右,很多家庭就能接受了,毕竟初期很多孩子都是一周一次或者一个月不超过十次,运动量上来说也够,一个月千把块钱的少儿教育支出对很多城市家庭算是很低的配备了。

    重点就在查尔斯提出来的第二次评估,一个少年球员不管是哪个年龄段的,在训练营踢了一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后,就可以申请第二次专业评估,他能娴熟的拿出来一套评估办法,这是在巴西已经比较公开,再结合这一年来他们在中国带队做了些调整,能比较客观的判断一个孩子有没有天赋,有没有前途,得出的评分就可以决定是否得到奖学金,也就是不同比例的减免培训费,甚至反过来提供食宿费、营养费,这个评估就等于是专业和业余的分水岭。

    过了这条线的少年球员,那就是朝着梯队建设培训,家庭掏钱越多,对孩子未来的所有权就越高,反之就得把所有权卖给培训机构,得签署不同价码的培训合同,也只有过了这条线的孩子,才有可能在宗明训练营拿到重点中小学的招生名额。

    换而言之,想又踢球又进好学校保持文化学习的孩子,那就得签有利于训练营的培训合同,拿了培训营的好处,那就得给培训营付出点什么才能走,这是于嘉理最后的底线。

    大家也认可了。

    很多家长就是培训的时候说得义气满满,一旦别人给了更好的条件或者孩子要出头了,就立刻把培训教练抛在脑后追求最大利益去,现在还是得用法律来规范这个事情,樊尚泽身兼少年球员家长和商务律所两种身份,笑言自己一定会好好做这个培训合同,争取两边利益最大化,于嘉理表示她那边也会同步起草,最后两边律所来比稿!

    樊尚泽有点无奈的答应了,谁叫这单子够大,桂西那位投资老板够强势呢。

    想想一个训练营就有几百份协议合同,假若铺开到全国的训练营,光是每单合同收点手续费都能养活多少律所成员了,而且这还是很没有风险的非诉讼业务,做起来最容易发大财,樊尚泽带来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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