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王权高于教权下

    第442章 王权高于教权下 (第2/3页)

    当威廉初闻这条由罗马教廷的神学家所提出的政治学说之时,威廉就对罗马教皇和教会提高了警惕。

    也真是因为威廉心怀芥蒂,他才会对英格兰的主教们联合反抗自己的命令如此敏感,反应异常激烈。

    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教会的意图,他们的反抗是否意味着教会想要夺取英格兰王国的最高权力,意图将他变成教会的傀儡。

    使用武力消灭英格兰教会是最后也是最愚蠢的手段,盖因威廉一旦出兵将教会的领地和资产彻底收为己有,他将受到国内外势力的敌视。

    到时候对抗威廉的可不只有英格兰教会的主教们,还有罗马教廷和教皇克雷芒二世,以及对英格兰王国虎视眈眈的挪威和丹麦王国,对威廉极度敌视的法兰西等国家。

    因此,是否采取武力手段直接消灭对方,威廉定要慎重考虑,慎之又慎。

    当然,武力消灭英格兰教会这样的过激手段固然不可取,但杀鸡儆猴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威廉已经将伍斯特主教当做了他首先开刀的目标,因为他手中已经掌握了伍斯特主教勾结埃德里克和格鲁菲兹叛军,以及康沃尔伯爵等叛逆的确凿证据。

    此外,威廉的目标不只是教会的土地和资产,还有教职任命、授予权、司法权以及什一税这四点上。

    威廉不满足于指定主教继承人的叙任权,他试图直接掌控对英格兰教会各主教、祭司神父的教职任命和授予权。

    中世纪司法权与封建权益密不可分,在教职任命、授予权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司法权之争。

    此前,英格兰王国的教会既无司法权独立的观念,也未建立独立的教会法庭,但主教拥有司法审判的权力,他们在郡和百户区的法庭审判犯罪的教士和他们认定的异端。

    威廉继位英王后,他立即颁布教、俗案件分审的政令,让主教另设宗教法庭来审理涉及“灵魂”(信仰与教务)的案件。

    这一举措旨在清除主教干预地方司法的隐患,而非让其享有独立的司法权。

    相反,拥有一国之君和封建宗主之双重政治身份与地位的威廉,在操持教职选任、授予权的同时,也从两条渠道掌握了对教士的司法权。

    其一,将任何刑事大案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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