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杀鸡也骄傲(1/3)
第十七章 杀鸡也骄傲(1/3) (第2/3页)
“在同村小孩已经具备一鸡之力,能与野鸡斗得旗鼓相当的时候,林夜仍处于被野鸡追的满山乱跑的状态。”
“弱鸡少年的嘲笑之名,通过同村少年之口,传到了邻村的同辈的口中,一时之间,倒也小有名气。”
“只是这名声,并不是什么好名就是了,毕竟在当今时代,没有习武资质,就是人下之人。而弱鸡少年,至少在先天上,就已经落后一步。”
“好在有林建刚夫妇的包庇,林夜的童年,过的还算幸福,只是少了点朋友,对友谊格外渴望。”
“当林夜十三那年,林建刚夫妇前后因病去世,留下几亩田地,一间带院子和柴房的大木屋,以及不俗的遗产。”
“葬礼举行那天,林建刚的亲弟弟前来闹事,意图侵占林健刚夫妇的遗产。最终在村长公正的判决下,李建刚的亲弟弟,如愿以偿,而作为条件,林健刚弟弟,必须收林夜为养子。”
“一切顺理成章,没有在村中引起任何的波澜。”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一如林夜冰冷的眼神。”
“次年春,也就是今日。”
“林夜手持劈柴斧,在家中砍死了醉酒的李建刚弟弟,躲进了柴房之中……”
角色介绍的系统音,到此低落下去,直至无声。
一些关于角色的简单信息,从脑海浮现。
方义对当前的情况,立刻有了了解和判断。
这就是一个霸占别人遗产,最后反被正统继承人砍死的小故事而已。
唯一担心的是,望塘村对于杀人的事情,还是非常敏感的。
作为拥有秩序的合法社会,杀人偿命,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一旦望塘村将这事往上上报,那上头的书院就会派人下来,将自己抓捕归案。
到时杀人罪按在头上,想活命就难了。
好在,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具备多种方式,实际上只能算小危机而已。
首先,能把尸体处理好,就能有效的推延村民们发现林健刚弟弟死亡的时间。
其次,趁着这段时间差,收拾好细软,离开管理望塘村的宗淋书院的管辖范围,进入其他势力管辖的地盘,那这件事,就没有宗淋书院插手的余地了。
跨区执法,那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