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出来溜溜的男主(第二更)

    第十一章出来溜溜的男主(第二更) (第3/3页)

吃呢(呵呵,太补,流鼻血了),这会儿子,苏苏倒是不怨老天爷了,路人甲就路人甲吧,要是真是她当个女主,进了王府,怕是坟头的草都老高了。

    最后一口箱子装的是高山雪菊和新疆玫瑰花的干花、特克斯山产的花蜜、几坛葡萄酒、几瓶伊犁的薰衣草精油。当日随着小定的回礼,苏苏还给洪笙写了一封信,其中自然没有什么暧昧语言,不过是叫他好好保重身体等等,然后又说了一些自己在书中看到的新疆的风土人情。

    洪笙送来的这一口箱子里的东西都是苏苏在后世得知,随手写进去的,没想到洪笙此番就将东西送了来。这些东西或许还没有那两卷山羊绒值钱,但苏苏的心却在看到这些东西时稍稍触动了一下,或许她该拿出最大的诚意来对待自己这段姻缘,而不是将洪笙看做“合作伙伴”。

    远在西北的洪笙自是不知道他未来的“小伙伴”被他的诚意打动,心里终于开了那么一窍。此时,在苏苏想着他的时候,他正趴在大雪山山坡,八月天里穿着一件雪白的羊皮袄,戴着羊皮帽子,一动不动装木头人呢。

    大雪山那边鞑靼各部在前年大败而归,最近又有异动,洪笙作为先锋营的将官带领一众军士斥候在此埋伏,希望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如今只等天黑。

    即便是八月天,大雪山上依旧是白雪皑皑,人趴在地上本就难受,更何况还不能有太大的动作,饶是洪笙本领过人,几个时辰下来也有些受不住。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皮囊,一看就是特制得,更别说里面装的是泡了人参等多味中药的药酒。

    洪笙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看着旁边正眼冒绿光看着自己的新兵蛋子,摸了摸精美的皮囊,有点舍不得,这可是苏苏给他做的,原先自己还纳闷这么大点的东西有什么用,待见了里面的药酒就明白了,如今更是派上了用场,这东西关键时候能救命呢。

    想到这,洪笙便是再不舍也将皮囊小心的投掷给旁边的小兵,又打出手势,叫身边一众人,一人抿一口。而他则躺在雪堆里发呆。说是发呆也不对,应该说是想媳妇。

    他与苏苏虽只见过两次,但他与苏苏还真不知道该说是熟悉还是陌生,毕竟自从他从野猪蹄下救了苏苏,到他到西北参军,苏苏给他做了五六年衣裳鞋子不说,得了什么好吃的也会叫人给他送来,更不要说过年过节的节礼,每每是提前送到的。

    他先前没什么差事时只能打些野味托庄子上的庄头给老夫人送去,积攒一点皮毛换了银子,想着以后若是苏苏愿意,自己认她当妹子,给她赎身,在找个好夫婿。

    是什么时候变了心思,将苏苏放在心坎,想让她给自己当媳妇呢?这个洪笙也说不好,或许自己自打见了苏苏第一次给她写信时就有了这点心思,只是那时候人小,还没有开那根窍。后来进了杨威镖局,见得世面多了,才认清了自己那点想头。

    再后来就是真正见着了长大了的苏苏,虽然只有十三岁,可是那种倾国倾城的容貌,想来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的,只苏苏眼中的清澈,倒趁的他自惭形秽了。这也是为什么洪笙到升了千户才敢舔着脸给老夫人写信求娶苏苏的原因,到底有一点拿得出手的东西。

    说实话,洪笙这个千户真是用命拼来的,而如今卫所里那么多百户、千户,为什么只有他不用指挥使指派而是自己上赶着接下这九死一生的突袭任务,不也是为着军功升职嘛!

    哎,有个好看的连月亮见了都要躲起来的媳妇,简直就是一种激励,逼得他不得不拼着命的往上爬,否则真是媳妇都要保不住了,毕竟苏苏十三岁时就美的惊人了,越长越开的苏苏只有更美的。洪笙喜欢苏苏自然不是因为容貌,此时心里难得升起一种媳妇太美也是一种忧伤的蛋疼之感。

    (小伙伴们都以为男主只能打酱油了,苏苏只能将男主拉出来溜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