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家族的败类

    第七十二章 家族的败类 (第1/3页)

    陈德刚在龙山村陈姓家族中排行老四,比陈强的爸爸陈德志略小,与陈强的爸爸是堂兄弟关系,因为他们这一辈是直接按照年龄进行排序,因此虽然陈德刚不是陈强的亲叔叔,但陈强依然直接叫他四叔!

    四叔年轻的时候是个能干且有胆量的人,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就独自出去闯荡了,那是一个凭胆量和努力就可以发达的年代,那时候的项目经理都叫包工头,那时候的工程都不用垫资,都是执行预付工程款制度!

    四叔在那个快速起步发展的年代抓住了机遇,独自承包了一个工程项目,大约造价在五十万左右,在九十年代初期已经算不小的项目了,通过这一个工程,四叔不仅获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更为他未来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和娴熟工人!

    此后四叔便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连续接了五六个大大小小的工程,四叔在整个邻县都算是第一批能够开上夏利小轿车的成功人士!

    成功后的四叔也邀请亲戚到工地上帮忙,陈强的爸爸陈德志就是第一个响应的,陈强的爸爸没有过多的强调工资待遇什么的,他天真的认为工程搞完了陈德刚会给他分红,到时候自然就有一大笔钱了!

    陈德刚给自己的堂哥陈德志开了二百五一个月的工资,虽然有些欺负人的味道,但是陈德志忍了,他觉得陈德刚最后不会亏欠自己的。

    两人合作了两三年以后,陈德刚的工程已经做的很大,保守估计陈德刚的资产应该超过百万!陈德志想尽快为陈强谋得一份家底,就和陈德刚商量在赶紧接一个大项目,狠狠地赚一笔!

    时间到了九十年代中期,那时候邻县建筑行业已经开始洗牌和转型,陈德刚挂靠的邻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的管理费不断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建筑行业垫资行为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准入的门槛!

    陈德刚手中的现金想要做1000万以上的项目基本上很难,普通的项目都要求垫资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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