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5章 治理方案(一)

    第485章 治理方案(一) (第2/3页)

十三五’规划吗?

    为什么现在还要对此进行再次商议?”

    “因为一个叫民生公司的企业,提出了一个诱人的治理方案,相关的资料已经发给了各位。

    按照他们的方案,如果通过他们的治理,两年之内滇池达不到三类水质以上,则赔偿总治理费用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

    他们的方案所确定的总工期是五年,我们可以按照等额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治理费用。

    所以,如果两年之内滇池的水质达不到三类,相当于民生公司会把我们两年之内的治理费用全部赔偿给我们。

    大家看一下资料,并就此发表相关的意见。”

    首先发表意见的是省财政厅:“按民生公司的方案,我们每月需支付七个亿的治理费用,如果两年之内他们什么都不做,最多也就是把我们两年内支付的费的还给我们而已。

    但这些治理费两年之内产生的利息该怎么算?”

    一个分管政法的副省长也紧跟着发表了他的看法:“这民生公司究竟有没有足够的实力和资产,来履行他们所承诺的赔偿费用?”

    环保厅厅长回答说:“对于民生公司的资金情况,我们已经进行过相关的核实。

    他们提供的那些关于治理水污染的资料,都是真实的。

    除了规模比较小之外,与周围区县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治理效果。

    这也说明,这民生公司确实掌握着一种先进的水污染治理技术。

    从他们的经营情况和拥有的固定资产来说,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能够保持如此之高的资产持有率,简直是个奇迹。

    但通过其公司注册地相关部门的回馈信息来看,民生公司的经营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

    他们用近百亿的各种资产作为担保,应该不存在无法赔偿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民生公司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缺少流动资金的迹象,所以,也没有利用我们的治理经费获取利息的动机。

    而且,在他们的方案中还有一条,也就是说我们甲方在支付每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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