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计划未来(二)

    第552章 计划未来(二) (第1/3页)

    吴光良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茶,说:“在拥有完善人口信息的情况下,我们要界定这个真实的生育计划也并不复杂。

    而且,我们还可以动用行政的手段,来干预所有人的生育计划。

    我们可以进一步把一年的计划出生人口分摊到每一个月,当医疗系统所登记的怀孕妇女人数,已经连续几个月超过当月标准值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临时启动生育计划申报登记。

    如果申报登记的数量在年度计划之内,就可以不予启动政策引导。

    当申报登记有生育计划夫妻的数量超过年度计划的时候,就按照一定的规则,直接取消一部分人的生育计划。

    比如说,我们先前探讨过的世代更替生育率,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一对夫妻的平均生育数量应该就是在2.1左右。

    如果一对夫妻已经生育了两个子女以上,那么他们的生育计划就属于首先要取消的。

    如果取消了这些夫妻的生育计划之后,生育计划的数量仍然高于年度计划的话,就可以用年龄的大小来进行排除。

    我们可以把所有提出生育计划的人,按照年龄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保障大龄夫妻的生育需求。

    按照当年度剩余的生育计划数量,我们确定出哪些年龄段的夫妻可以实施生育计划,哪些年龄段的夫妻需要延迟生育计划。

    只要夫妻之间任何一个人的年龄在可以实施生育计划的年龄段之内,他们的生育计划就可以被确认。

    而那些因政策需要被要求延迟生育计划的夫妻,其生育计划延迟到下一年度。

    如果这些人按照被延迟的生育计划怀孕生育之后,我觉得就可以认为他们的生育计划是真实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社会贡献值奖励。

    如果他们并没有按照被延迟的生育计划怀孕生育,则视为他们被延迟生育的计划是虚假的,就不予奖励社会贡献值。”

    “如果,他们不按照政策确定的生育计划延迟生育,又该怎么办?”

    “人口政策关系着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如果他们不按照政策确定的生育计划延迟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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