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无助的现实

    第569章 无助的现实 (第1/3页)

    民工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

    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还得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因为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们付你薪酬。

    所以,农民工们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是不愿意选择打官司这条路的。

    他们更喜欢通过集体讨薪这样的方式,给政府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快速地解决他们的欠薪问题。

    在农民工讨薪这样的群体**件中,政府相关部门只能作为一个协调者来参与,因为这种承建商业楼盘的开发商,与承建政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承包商并不一样。

    承建政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承包商,由于发包方是政府部门,所以,政府部门必须要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加之此类建设资金的拨付权也掌握在发包方手里,所以对于承包商的欠薪行为可以找到很多直接有效的解决办法。

    而商业楼盘开发商的经营是企业自身的行为,由企业自己对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责,他们的主体责任与政府部门没有多大的关系。

    况且,在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和物资价格的自动调节下,建筑行业也不是一本万利、有赚无赔的,那些因为搞工程搞得自己一身债的事情非常普遍。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在处理欠薪事件的过程中,最多也就是由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面进行劳动仲裁。

    可是,开发商与各级中小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甚至各级中小承包商之间相互都有很多的业务交叉,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欠薪的问题。

    这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具体要怎么解决,还得开发商和包工头自己去协商,给出解决的办法。

    如果相关部门大包大揽,随意承诺的话,很容易把矛盾的焦点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所以,相关部门一方面派出工作组安抚讨薪的民工,要求开发商给出兑付民工工资的最后时限,避免这些建筑工人作出更加激烈的行为。

    另一方面,又派出副县长李东生找到民生公司的负责人刘梦玲,希望她能够站在“稳定大局”的角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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