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不平之路

    第591章 不平之路 (第1/3页)

    “本来嘛,对于这个扶贫工作,各级各部门都是很重视的。

    其他那些没有评为贫困村的地方修路,是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比例来解决村通公路的修建费用的,也就是政府、集体和个人各出资三分之一的修路费用。

    为了实现让所有村民都走上干净水泥路的目标,县上已经对这些贫困户进行了很大程度的减免,由政府负担了一半多的修路费用。

    经过政府的补助,只要求这些贫困户象征性地缴纳四十元钱一米的修路费就行。

    十八公分厚、两米多宽的水泥路,一米四十元钱连工钱都不够。

    那些真正的贫困户,甚至连这四十元钱都是由集体出的,因为大家都觉得那是应该的。

    可是,对于那些子女条件较好的贫困户,大部分村民都是反对由集体帮他们出这四十元钱的。

    按照他们家庭的实际情况,这点钱根本算不了什么,既然已经享受了贫困户的其它优惠政策,就不能够再占集体的便宜。

    于是,村上在向上级申请修路资金的时候,就没有把那些不交修路款的‘贫困户’家的道路计算进去。

    结果到了修路的时候,这些原先不交钱的‘贫困户’看到别人门前都打了水泥路,而自己门前仍然只能走泥水路,心里又不平衡了。

    就想按照每米四十元的标准把费缴了,也要把水泥路修到自己的家门口。

    可这修路的工程,是需要上级部门层层审批并经过审计的,不可能像自由市场一样,多又多点,少点也可以。

    但是,贫困户这个称号确实好使,他们闲得没事的时候,动不动就到各级政府找领导,向上级反映他们在村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上面相关部门的同志,对这里面的情况多少也是知道一点的,对于这些‘贫困户’的胡搅蛮缠也没有合适的办法。

    再说了,对于这些帮扶人员来说,他们一天也不是没有事做,除了扶贫之外,本职工作是必须要完成的,哪有时间整天来应对这些‘贫困户’的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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