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编年记

    第一章 编年记 (第1/3页)

    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七月,秦国南郡安陆县云梦乡。

    这是一座名为“安里”的小村邑,低矮的里墙绵延数里,将百来户人家保护在内,墙外是连绵稻田和成片的桑林,毗邻村子的山丘上散落着坟土荒草。背风的位置处,两座土坟相邻而处,右边那座较旧,镶石上攀爬着一层苔藓,左边那座则是近日建起,堆累起来的封土新鲜而潮湿,坟头还燃着香火的袅袅余烟。

    隆重的葬礼早已结束,亲朋宾客陆续散去,连家中的妇孺们都赶在天黑前回家,唯独死者的三个儿子驻足坟前,久久不肯离开。

    二十几岁的男青年名为“遬”,他是家中小弟,麻布孝服掩盖不住臂膀壮实的肌肉,过去几日里,遬总是抢过所有重活,埋头缄言与泥巴和土壤较劲,似乎这样便能刨掉自己的悲痛,填埋心中那巨大空洞。而现在一切罢毕,遬怅然若失,只能拄着柄锄头,呆呆地望向远方的夕阳,或许只有酒才能浇灌他的哀伤。

    三十余岁的男人名叫“敢”,家里排行老二,敢性格敦厚而心细,也最早从伤心里走出来,他有条不紊地张罗母亲后事,此刻正在打理距坟数十步外的一间小庐棚,敢在里面铺上一层层柔软稻草,又将塞满麻子的枕头放下,折叠好厚实的被褥,检查一遍后点点头,他这才返回墓前,轻声对始终长跪不起的大哥说道:

    “兄长,倚庐已准备好了。”

    说完后敢略微迟疑,又问:“兄长当真要在此守孝三月?”

    大哥抬起头来,额头白色孝布上沾满黄泥,双目满是通红血丝,他名叫喜,尽管只比敢大几岁,却因悲伤过度而显得苍老,面对弟弟关切的目光,喜颔首道:“我常年在外县为吏,后来又应征从军,数年未归,妪一直由你和小弟照料,我心中有愧。前年好不容易调回安陆,还没来得及多向妪尽孝,她竟就此终去……”

    说到这,喜再感悲从胸中来,一时哽咽,垂下头沙哑着嗓子说:“所以,就让我在此多陪陪妪罢。”

    “诺。”喜是一家之主,既然他心意已决,敢没有再劝,只担心地问:“那此事县君允不允?”

    若在儒家浸润已久的关东,这自然不在话下,六国儒生们极力提倡孝道,尤其按照齐、魏的标准,孝子最好披缞系绖、哭泣无时,晚上枕著土块睡觉,白天竞相强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饥饿,非得熬到面目干瘦、肤色黝黑若饿鬼以示哀痛之情。

    可秦以耕战律法立国,若也如此尽孝,田地里还有几个人埋头耕作?征发士卒时又有多少人得以居丧为名逃避兵役?终年运转不停的官府又要有几成官吏日常缺席?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故秦不取。

    虽然法家也讲究“孝”,但重点在于对不孝之人的惩罚。敢记得,喜曾经对他讲起过一桩案子:县城里一位老翁到官府控诉儿子不肖,竟敢为了钱财殴打自己,喜见做儿子的情形恶劣且无悔改之心,遂按律法判处,将其子黥面,并发配至边远的黔中郡,下令终生不得归乡。

    所以居丧在秦国并非义务,提倡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当久哭,而应赶快各复其业,人人各尽所能,纵是守孝,也不应超过三个月。敢很清楚,喜作为县里的“狱掾”,也即主管律令刑狱的主官,平日本就十分忙碌,这一下子守墓三月,县令能答应吗?

    喜擦去脸上的泪痕,让敢不必担心。

    “我已托人回去禀明县君,县里的案件,也交待给诸位令史代办。喜自从傅籍为乡吏,又做了令史,其后从军,二十年来但凡官府有唤,决不敢有缺,平素休沐都很少用,攒起来也够数月了。”

    喜站起身来,身形之高超过了敢和遬,足足有七尺半之躯,他仰头望着苍天,叹息道:“喜碌碌半生,过去每日夹书携墨,来去匆匆,恍惚间竟已失父丧妪,我也是时候停下来,想一想了。”

    ……

    喜就这样在墓旁倚庐住了下来,除了弟弟送来饭食的时候,坟地就只剩他一个人。天已入秋,夜晚阴风嗖嗖,耳畔传来远山的狼嚎,久久难以入眠;清晨则被冰凉露水激醒,被褥再怎么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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