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混子

    第一百八十章 混子 (第1/3页)

    年轻懂事的儿子出门跟女朋友约会,一晚上功夫高高兴兴出门的儿子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出现在父母面前?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简直让小伙子当老师的父母痛不欲生。

    惨案发生后,小伙子父母头一件迫切要做的事情就想为儿子讨还一个公道,一条人命就这么被人活活打死了总得有个说法?

    按理说,这件杀人案件发生在舞厅,舞厅是公共场所,就算那晚去舞厅跳舞的人很少,找几个现场目击证人总不难吧?

    最蹊跷也最令人悲哀的一幕出现了!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居然找不到一个目击证人?记住了,一个目击证人都没有!还有比这更邪门的事吗?还是某些人眼睛原本就瞎?

    当晚同在舞厅跳舞的那些客人,有人说自己没看清,有人说自己早走了,还有人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人承认亲眼看见贾凤奎一帮人当众行凶杀人。

    到最后,就连小伙子拼了命保护的女朋友都改了口供说,“当时舞厅里灯光实在是太昏暗了,她也没看清楚。”

    人性?人心?(此处一片唏嘘声!)

    所有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这件案子一方是本地有钱有势大老板的富二代,一方是与世无争书香门第的小伙子,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实力来说,受害方都不占优势。

    自从命案发生后,更多人听闻一个传言,贾凤奎的父亲在诸多场合说过一句话,“凡是敢作证贾凤奎犯法的人,后果很严重!凡是表现好的证人,赏金很丰厚!”

    因为缺少证据,看起来特别简单的一个案件便一直未能顺利结案,为了让儿子走的安生,走投无路的受害者父母有一段时日无奈高举一块“寻找证人”的白底黑字标语跪倒在普水县最热闹的安东路口。

    ......

    这世上并非只有窦娥是最冤苦主,只不过世间有许多更悲催的事没人去记录流传,于是让窦娥成了史上最冤案的代言人。

    有人说,“人各有命富贵在天,这就是命吧?”真的人各有命吗?还是有人仗着有钱有势有后台恃强凌弱?

    对于这个案子不想再多写一个字!

    事发后,贾凤奎便在父母的安排下远走南方避风头,等他从南方回来的时候摇身一变成了成功的企业家,不知道他在外面用什么样的手段发了笔横财,一回到家乡立马成立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

    当初胡云伟找上门谈合作的时候,贾凤奎起初的态度是拒绝的,明知道胡云伟要做的工程是违建还掺合进去无异于给自己找麻烦。

    后来胡云伟爽快开出条件,“只要贾老板答应承包这项工程,另外再给二百万好处费”,这条件显然足够诱人,商人原本唯利是图,思来想去贾凤奎最终点头答应。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贾凤奎没想到因为一时贪心答应成交的工程却给他带来了弥天大祸,当公安局的人私下了解到承接胡云伟违建工程的幕后大老板就是贾凤奎,立马对其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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